《司法所工作》|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地方实践——山东篇
编者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法治精神的养成。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扩大法治文化影响力,各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多措并举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本期策划推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地方实践——山东篇”主题宣传,聚焦山东地方发展,选取淄博、临沂、烟台三市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的实践经验与做法。
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打造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山东省淄博市司法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是赓续中华文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汲取传统智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支撑。淄博是齐文化的发祥地。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坚持不断赓续、挖掘、重塑、弘扬齐文化中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促进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实现以文化人、以法润心。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文化研究传承发展合力
建立齐文化研究组织架构体系。成立齐文化研究院,建立齐文化研究基地和研究团队,出版著作120余部。山东省齐文化研究基地入选首批“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齐文化丛书》获山东省第四届精品工程奖。加强齐文化法治思想的研究挖掘,先后举办“齐文化法治思想”论坛、“齐文化与法治思维”征文、“稷下学与先秦法家”学术研讨会等活动,研究阐发齐文化“以法为治”的法治思想精髓。
挖掘融合地域法治文化元素。大力整合市内各地域文化研究成果,以齐文化为统领,深入挖掘聊斋文化、渔洋文化、商埠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加强齐文化法治思想综合性、系统性研究。整理提炼齐文化名家名言、历史典故,制作齐文化法治故事、廉政故事教育片,编演“情景党课”,融入各类教学培训,编入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等领域教学,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
加强齐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性做研究,借智借力,与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单位合作,连续7年成功举办“齐文化与稷下学高峰论坛”,成为新时代齐文化研究的重要学术平台。建立齐文化研究联盟,以共建齐文化研究基地、设立齐文化研究院分院等方式,提升研究层次和研究成效,为传承发展齐文化法治思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临淄区晏婴小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文艺展示
强化阵地支撑,积极推进齐文化法治思想宣传普及
融入线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中对普法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有机融合齐文化法治思想,营造全域法治文化氛围。自2022年以来,全域公园城市普法阵地建设投资521.9万元,新建和提升法治文化公园245个,建设普法设施2178处。依托国家一级博物馆齐文化博物院建成集旅游、娱乐、法律文化、道德文化、廉政文化为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宣讲姜太公、管仲、晏婴等齐法家法治思想。齐文化博物院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提炼“廉为政本”等齐文化内涵,高标准建设齐文化廉政教育基地、齐文化干部教育基地,打造廉洁文化教育特色品牌。
融入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编制12册《走进齐文化》系列校本课程,实现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12年齐文化校本课程全覆盖。实施齐文化“135推广工程”,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熟练掌握100个齐文化成语典故、30段历史名著内容和50个齐国故事,组织开展“齐国法治故事我来讲”“齐国法治故事我来写”“齐国法治故事我来绘”等法治文化活动,创作齐文化法律文化情景剧《踊贵屦贱》、古今诵读《同在法治蓝天下》等法治文化作品,绘制《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版图》,进一步扩大齐文化法律文化的影响力。制作《晏婴省刑爱民》法治微动漫,编辑印刷《齐文化与法治建设》书籍,营造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浓厚氛围。“齐大爷普法故事(小品)”获评“法润齐鲁扶持计划”优秀作品。
融入线上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以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引领,一体构建“电视说法、喇叭释法、微信普法、抖音学法、APP讲法”的“全时空普法大课堂”。开通全省首个市级“乡村普法广播”,开办“齐大爷说法”“我是小法宝”等多个专栏,以活泼多样的形式,面向民众普法释法。开通“法在身边”普法视听平台,通过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电视网络,覆盖全市170万户家庭。打造全省首个网上宪法宣传教育馆,方便群众线上进行宪法学习,累计访问量达20余万次。统筹淄博市各区县、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加强齐文化法治思想宣传推广,设立“齐思政”云平台、“齐妹子说法”专栏、“普法宣传村村响”等法治文化宣传平台200余个,全市上下形成普法合力,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进千家万户。
融入基层依法治理。传承“以民为本”“以法治国”的齐文化法治思想,临淄区以创建“无访镇街、无访村居、无访网格”为抓手,在区镇两级全部组建十大领域专调委,打造“和衷共稷”“和合晏婴”“辛悦四方”等一批具有齐文化特色的“一站式”矛调中心,突出抓好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化解在基层。同时,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齐文化法治思想宣传普及延伸到村居。将管仲“国之四维”、齐桓公信守盟约等理念与村规民约相结合,积极倡导“规有爱、信有爱、勤有爱”等十种行为,指导制定“勤学法,不犯错”“用法律,解难题”“讲诚信,守信誉”“知孝廉,悟善言”等村规民约,持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个。
周村区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活动
坚持创新发展,聚力彰显新时代法治文化成效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创新建立“产业链+政法服务专员”工作机制,点对点联系服务在淄的省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全力帮助协调解决发展难题。
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思想。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有9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全覆盖。优化“12345”热线法律咨询工作机制,实行“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打造“法惠万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一网通、一掌通、一站通”。每年组织近10万名干部职工学法考法,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着力建设全民尊法守法城市。坚持传承齐文化法治思想,着力提升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学法、全民守法、全民用法”的法治氛围。2023年,“淄博烧烤”火爆“出圈”,向全国展示了一个“人好物美心齐”的淄博,凝聚了“全城一心”的付出和奉献,背后是齐文化开放包容、诚实守信等基因特质的浸润熏陶。现阶段,淄博市正聚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之城”、重信践诺的“诚信之城”、互助互爱的“志愿之城”、干劲充盈的“劳动之城”、和谐美好的“文化之城”,持续让法治之光照亮中国式现代化淄博实践之路。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 堃)
弘扬沂蒙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擦亮“琅琊法韵”法治文化品牌
山东省临沂市司法局
山东省临沂市有近三千年的建城历史,也是沂蒙精神的发源地。“八五”普法以来,山东省临沂市依托红色资源,把法治文化与红色基因充分融合,在全市打造具有沂蒙特色的“琅琊法韵”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出版43万字《抗日民主政权在沂蒙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建设》一书,开展沂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座谈研究会,深入开展沂蒙红色法治文化宣传,增强民众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营造浓厚的红色法治文化氛围,推动形成了“县区有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沂蒙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
聚焦“法景”融合,不断提升法治文化渗透力
加大全市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积极组织推动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浓厚法治氛围。
凸显红色理念建阵地。作为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临沂拥有丰厚的红色教育资源,为推动红色资源与法治文化相融合,通过充分挖掘全市12处沂蒙党性教育基地和58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法治文化渊源和沂蒙法治文化内涵,将当地红色文化与法治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每个县区都打造一处具有沂蒙特色的“红色+法治”宣传阵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在全市形成连点成线、集线成片的独特普法宣传矩阵体系,彰显出党建引领下新时代法治临沂建设的特色品牌,成为凸显依法治市风尚的靓丽风景区。依托临沭县红色朱村景区、费县大青山党性教育基地、莒南县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沂南县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创建纪念馆等,将红色基因与法治文化结合起来,打造了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推动文化融合建阵地。统一部署推进三级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工作,各县区和各部门结合实际,深挖本地文化资源、吸收名人法治文化理念、借鉴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郯城县依托马头镇中共鲁南第一支部旧址打造郯城红色法治文化一条街,使参观群众在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了解法治建设成就;兰陵县依托荀子法治思想,在兰陵镇打造荀子法治文化广场、鲁城镇打造荀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方位打造荀子法治文化阵地群,有效发挥了沂蒙法治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目前,全市已建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共计300余处,成为群众喜爱的热门打卡地。
依托文化场所建阵地。每个镇街和村(社区)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将“邻里公约”“和睦家庭”“二十四孝”等村规民约生动展现,建设法治“微景观”,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个性化”的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共建设5000余处,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在行政村(社区)全覆盖。通过因地制宜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区域,集中展示法律法规、法治故事、格言警句等内容,通俗易懂地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激发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目前,全市建成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6处、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68处,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05个。
聚焦“法润”民心,不断提升法治文化感染力
将普法宣传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普法的形式和手段,大力发展沂蒙法治文艺,推动普法工作入眼、入耳、入心,真正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让群众感兴趣,在相互融合中创优普法活动的宣传形式。挖掘法治内涵,借助电子科技,开展多元化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多关注、想关注。兰山区创作推出《青少年漫画知识读本》等系列法治文化作品,深受群众欢迎。蒙阴县创作《家庭会议》《扫黑除恶三句半》《要账风波》等短视频脍炙人口,深受群众喜爱。平邑县打造“桃子说法”漫画人物,成为普法宣传的品牌形象。费县“以艺抗疫”,用快板、诗歌、朗诵、三句半等文艺演出形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
让群众喜欢看,在润物无声中提高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全新演绎,打造柳琴戏、庄户剧等贴近群众的普法文艺作品,将法律知识和艺术表演相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同时利用农闲、赶集、节庆、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人员到乡镇及村居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大型法治巡回演出500余场次,深受群众欢迎。河东区依托八湖镇“荷美”剧团,大力发展庄户剧等贴近群众的普法文艺作品。郯城县利用传统戏剧柳琴戏创作了《亲娘婆婆都是妈》等普法剧目,在全县乡镇巡演50余场。柳琴戏《亲娘婆婆都是妈》、弦子鼓《我们都是普法员》入选“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临沭县蛟龙镇龙腾演出队通过进村组、进广场、进集市,每周定期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让群众能看懂,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重点发掘和培养一支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普法骨干队伍,自编、自导、自演一系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节目,原创小品《我们是法律明白人》、音舞快板《普法宣传就是好》、山歌小戏《民法典是法宝》等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举办全市法治书画展、法治摄影展等法治文化活动100余场次,征集各类法治文化作品3200余件。罗庄区编排《环境保护大于天》《老两口学习民法典》《百善孝为先》等普法节目。沂南县组织政法干警创作《司法行政展新颜》音乐快板舞蹈,制作普法情景剧《普法小剧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通过将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有机融合,调动全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普法宣传进景区
小学生进青少年普法基地接受法治教育
聚焦“法韵”悠长,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
立足培育具有县区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的法治文化要求,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真正让新媒体平台成为群众贴身的“法律顾问”。
提高普法热度。建立普法矩阵,利用新媒体、培养普法“网红”、融媒体智慧普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目前,全市已建成包含专业普法网站、线上新媒体普法平台、普法客户端在内的网上普法阵地,新媒体普法影响面不断扩大。市司法局通过“说典看法”官方账号发布短视频,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河东区培养快手号“普法君”网红,目前已有粉丝140余万;临沭县利用线上新媒体平台拍摄发布民法典、反诈防骗、国家安全、交通安全等题材的普法作品,让群众快捷方便地学习法律知识。沂南县深入挖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典型事迹,选出南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法治带头人”李凤德和枣林庄村党支部书记、“法治带头人”李书勋,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讲述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故事。
提高普法温度。紧贴群众关心的热点,增强民众法治意识。在临沂电台开办“举案说法”栏目,每周邀请一位律师走进直播间,以案释法,解答群众咨询;开办“百姓调解”等法治专题栏目,每周播放两期,收视率稳居全市各类电视节目榜首。罗庄区拍摄《警惕非法集资骗局,守好钱袋子》、原创反诈歌曲《别信他》等短视频,有效增加了普法覆盖面。费县以真实的反诈案例为基础,创作融合红色文化的法治剧本《净土》,在反诈宣传中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郯城县拍摄《青年宪法说》《珍爱生命 拒绝犯罪》等法治微电影、微视频。沂水县“小杜说法”栏目,贴近百姓生活、紧跟社会热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提高普法广度。全景式讲好全市在产业带动、旅游发展、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法治故事,评选“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产业带头人、乡贤能人等好团队、好家庭、好个人的典型事迹,制作法治文化宣传手册,形成良好法治氛围。目前,全市共选拔培养“法治带头人”4042人、“法律明白人”12240人。2023年以来,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2.5万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3万件次。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胥 纳)
海洋法治文化护航万亿之城的“烟台模式”
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立足经略海洋、建设海洋强市、跨越万亿之城的中心大局,创新打造“一色引领、六措护航”的“1+6”海洋法治文化体系,构建起现代化滨海城市普法依法治理的“烟台模式”,以根植于烟台本土的蓝色海洋法治文化为引领,打造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新引擎。
烟台市横跨黄、渤两海,海洋面积大、海岸线长,依海而建、向海而生、因海而兴。近年来,烟台市围绕市委、市政府向“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迈进的战略蓝图,着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烟台特色的海洋法治文化,推动形成开放、服务、创新、高效的法治文化氛围和法治保障体系,为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和法治支持。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海洋法治实践为载体,以海洋文化为支撑,创新打造海洋法治文化品牌。
联合外国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
完善海洋法规体系,增强公众立法参与意识
重点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管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经济发展、海陆协调管理等方面,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唤起社会公众主体意识,固化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提高管理海洋、保护海洋、维护权益的能力。2019年积极推动、参与制定《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成为山东省第一部海岛生态保护的创制性立法。2020年制定地方性法规《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严格保护措施,补足烟台“山、海、岛”一体保护、绿色发展的法规体系。2021年制定实施全国首部排污口管理地方政府规章《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入海排污口整治模式,为烟台海洋生态保护守住最后一道“闸口”。烟台海洋资源丰富,近十分之一的海域适宜建设优质海洋牧场,针对这一区域特点,2022年制定地方性法规《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保障海洋牧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聚焦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制定地方性法规《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山东省首部地级市出台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上位法和综合性法律的施行,总体构建起了陆海统筹、部门协同的法治综合协调机制,促进海洋经济科学规范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进一步增强。当前,烟台市正在开展多项涉海立法调研,争取推出更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小快灵”涉海立法项目。
加强阵地建设,搭建海洋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推进海洋法治与海洋文化深度融合,聚焦保护生态文明、服务产业经济、推进观光旅游、强化海洋管理、助力城市建设、护航绿色发展六大主题,规划建设、升级改造长岛生态展览馆、牟平养马岛、芝罘岛海洋法治文化公园、莱山通山达海一条街、耕海一号、蓬莱阁景区管理服务中心、烟台黄石湾海洋经济区总部基地、莱州海洋法治文化实践基地、海阳清洁能源展馆等系列海洋法治文化阵地,构建起“一县一特色”“一域一亮点”海洋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因地制宜推进海洋法治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景区”“进校园”,广泛宣传涉海法律法规和水上救生、水域环境保护等常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海洋法治格局。在沿海12区市推进海洋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灵活运用贝壳、帆船、风车等景观元素,提档升级沿海村居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旅游轮渡、执法船舶、救助船舶等,打造“法治方舟”号等海上移动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培育市、县、乡、村四级各类型海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海洋法治文化传播,有效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海洋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内景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海洋法治文化氛围
坚持把海洋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海洋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推动海洋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发展。以“法治护航 文化引领 品重烟台 法德共进”为主题,组织开展“烟台市海洋法治文化宣传季活动”。市社科联将海洋法治文化课题研究作为2024年度立项课题,组织市属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举办海洋法治书画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征集体现山东优秀法治文化底蕴和烟台海洋法治文化特色的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以海洋法治文化为主题,在“6·8”世界海洋日、“6·25”世界海员日、“7·11”中国航海日、禁渔期、烟台海岸生活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漫画展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互动式、沉浸式普法形式推进海洋法治文化接地气、增人气。依托烟台市融媒体中心,开设《我立法我说法》栏目,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融媒体资源,以图文、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涉海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发布。通过“线上+线下”活动开展,普及海洋法治知识,讲好海洋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丰富法治文化作品,加强海洋法治文化宣传
烟台的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期成为东方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秦朝时徐福在此东渡扶桑。红色文化氛围浓厚,是胶东革命根据地主要地区。仙道文化独具特色,八仙过海传说家喻户晓。民俗文化丰富多彩,烟台剪纸、长岛渔号、海阳大秧歌、渔灯节等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烟台坚持将海洋法治文化与齐鲁传统文化、胶东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及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等相融合,深入挖掘烟台海洋文化内涵。推动“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在烟台落地落实,组织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社会团体,组织开展海洋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实施“司法+”法治文艺培育工程,整合政法、文旅等多系统资源,通过将海洋法治元素融入多题材、多形式艺术创作中,引导海洋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培育系列法治文化精品。利用休渔期时段和“渔灯节”、“三月三”塔山会等传统节日和烟台国际葡萄酒节、国际沙雕艺术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海洋法治宣传进乡村、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借节送法、以法护节。烟台市文化艺术中心、市文化馆、市画院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海洋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注重建设服务并举,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结合“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推进海洋法治文化建设与涉海服务有机融合,完善涉外、涉海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涉海权益、生态环保、投资政策、金融商贸、知识产权保护等涉海领域法律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学习海洋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从源头上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引导公众在理念上养成尊崇海洋法治的价值取向。组织开展青少年海洋法治文化专题教育活动、海洋文化主题研学活动,通过举办青少年海洋法治文化专题讲座、发放海洋法治宣传页、观看主题电影、签署《保护海洋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向海图强的法治意识。推动海洋法治文化建设与净滩行动等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项目有机融合,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深化海洋法治文化影响力。
规范涉海法治实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
寓海洋法治文化建设于涉海法治实践之中,将海洋法治文化融入烟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平安烟台、文明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等创建活动,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海洋法治文化内涵,努力构建海洋法治文化长效机制。市级层面建立惠海兴海和海洋经济产业政策文件“绿色审查通道”,确保涉海决策事项、政策文件应审尽审、合法合规、高效高质。积极推进海洋渔业等涉海领域综合执法机制改革,深化海上执法力量协作配合,建立海警、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海上执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海洋执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海域海岛执法检查、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监察执法、围填海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持续提升海域监管能力,推动海洋资源与海域空间的集约高效利用,实现海洋管理法治化。建立包含高校学者、知名法律专家等在内的海事海商仲裁专家库,强化与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的联动合作,以共同开展海事海商纠纷案件调解工作为试点,逐步探索完善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打造“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 堃)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qmyfzg/fzgzfzdy/202409/t20240924_506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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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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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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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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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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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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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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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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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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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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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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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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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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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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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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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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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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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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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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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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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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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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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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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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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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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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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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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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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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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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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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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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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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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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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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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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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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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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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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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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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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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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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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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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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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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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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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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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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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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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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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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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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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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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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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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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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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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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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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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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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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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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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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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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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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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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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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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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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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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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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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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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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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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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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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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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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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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