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制度根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纪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70年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初生的新中国生根发芽,成为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发展完善,结出累累硕果。新时代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新时代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制度强则国家强——“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光阴荏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阔步向前。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重要部署。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这是彪炳史册的一天——
1954年9月15日,中南海怀仁堂,千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带着6亿多中国人民的期盼步入会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从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正式建立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70年奋斗征程,70载波澜壮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历久弥新。
2023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走向会场。新华社记者 陈益宸 摄
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改革开放以来进行12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1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
国家立法步履坚实,现行有效法律超过300件;
不断创新方式,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
……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名的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
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越是伟大的事业,越需要坚强的掌舵领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发展指明方向。
廓清思想认识,宣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指出“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邓兴背着国徽与同事们跨过怒江(2019年8月30日摄)。怒江高山峡谷众多,交通不便,为方便群众、更好地开展法律服务,背着国徽攀高山、过索桥、躲落石、钻老林……成为邓兴法官的工作常态。新华社记者 江文耀 摄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
指导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
从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社区居民代表亲切交流,到亲手投下北京市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庄严一票,再到全国人代会上同代表们共商国是……习近平总书记既擘画蓝图又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引领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告提出明确要求……科学指引、深远谋划,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迈上新的高度。
2021年上半年,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
西南山区腹地,四川雅安天全县新华乡,工作人员带着流动票箱“上门服务”,方便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选民投票。
“解放前,哪有我们穷人说话的份儿。共产党让我们百姓真正当家成了主人。”已经参加过十多次人大换届选举投票的百岁老人李朝兰投票后感慨万分。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这次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10亿多选民一人一票,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了262万多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目前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0%以上。
2021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迎丰村的基层投票点,村民在参加投票,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票。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全国人大组织法施行30多年后完成首次修改。
党中央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修改,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相关汇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做好修法工作、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
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重要标志。
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人大会议时间、程序和内容不断优化;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有效破解“运行难”“履职难”“活动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整体功效充分彰显,在实践中显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道路越走越宽广。
助推“中国之治”迈入新境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在“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讨论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切实把规划纲要制定好,为更好实施规划纲要奠定坚实基础。
3月11日,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这份规划纲要擘画中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成为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行动纲领。
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国家发展……人民代表大会肩负重任、使命光荣,“中国之治”迈入新境界。
2023年2月24日,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青海湖乡达玉日秀村,全国人大代表董全民(左)查看牧民东知布家的草场。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适应时代发展、推动国家治理,筑牢长治久安制度基础——
国徽高悬,宪法庄严。
2023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庄严宣誓。这样庄严神圣的场景,深深印刻在亿万人民心头。
宪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我国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道跨越70载,有力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2018年3月20日,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白银涛(右一)在西安华远君城社区宣传宪法知识。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 摄
斗转星移,沧桑变幻。“五四宪法”的制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法律基石。现行“八二宪法”与其实现“精神对接”,不断与时俱进,已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审议修改。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
制定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国歌法,修改国旗法等宪法相关法;落实宪法规定的授勋、特赦等制度;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制定香港国安法,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夯实长治久安的宪法根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法治之力护航改革向纵深推进,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采取“打包”修法、作出决定等方式,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制定监察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订国务院组织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助推改革举措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大智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口气通过七部法律。
适应改革开放时代需求,国家立法“时不我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任在肩。
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从公司法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批经济领域立法撑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四梁八柱”;制定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成为人类法治史上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新时代的国家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步伐铿锵有力。
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质量高,立法形式不断丰富,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成为新时代立法的鲜明特点。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编纂实施民法典,全方位保护公民民事权利;
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以法治之力保护蓝天碧水净土;
制定修改国家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反间谍法等,基本形成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制定修改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个人所得税法、反垄断法等,作出一系列决定,以立法保障和推动改革开放;
出台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
国家立法的足迹,镌刻在共和国的史册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81件,修改法律258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2件次。
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发挥国家治理的更大效能。
让监督长出“牙齿”,推动解决高质量发展难点堵点——
“将采取哪些措施更有效打击和防范环境资源犯罪?”
“如何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保护关键区域和流域生态环境?”
……
2023年10月22日上午,一场特殊的“考试”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一府两院”同一主题的三个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面对与会人员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提出的一连串问题,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一一作答。
问得精准、答得坦诚,各方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进一步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2023年7月10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双星村,“小板凳”宣讲队成员在为村民宣讲长江十年禁渔相关知识。新华社记者 黄伟 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国之大者”,回应“急难愁盼”。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完善监督机制,丰富和探索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首次开展对“两高”专项工作报告的专题询问;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护航美丽中国,先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实施情况……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人大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依法正确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之治”成色更足、效能更高。
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
2023年2月7日,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召开的征询会上,虹桥街道荣华居民区党总支第一书记兼古北市民中心主任盛弘(右四)听取相关人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虹桥街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5年在全国设立的首批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新华社记者 刘颖 摄
2019年11月2日,正在上海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同正在参加立法意见征询的社区居民代表亲切交流,明确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从陕甘宁边区的“豆选”,到建立“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从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到1.5亿人参加“五四宪法”起草过程中的“大讨论”……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和践行的重要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迸发强大生命力——
太行山区,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一片青山红瓦白墙。
1954年,这里走出一位25岁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此后几十年,她连续十三届当选了全国人大代表。
2019年3月23日,申纪兰(左三)在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与村民分享全国两会精神。新华社记者 曹阳 摄
“当人大代表,就要代表人民,代表人民说话,代表人民办事。”申纪兰曾说。几十年间,她认真履职,推动改善了人民生活。
正是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制度设计,来自天南海北、不同行业的代表坐在一起共商国是,成为中国政治生活的常态。
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亿万群众,人大代表是听民声、聚民意的重要桥梁。
全国人大代表袁海波(右三)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一种植基地了解务工人员就业需求(2023年2月11日摄)。新华社记者 江文耀 摄
“有基层一线的同志当人大代表,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2017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同代表交流时道出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实现联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全覆盖;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常委会领导同志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占比达到16.69%,更多来自基层的声音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8314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30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
听“民声”,纳“民意”,让改革发展与百姓期盼同频共振——
2024年3月5日下午,人民大会堂东大厅暖意浓浓。
2024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代表带来了他在农村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思考与实践。
“走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你们是先行者,要把这个路子蹚出来。要继续推进共同富裕,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对吴惠芳说。
面对面,心贴心。每年全国人代会,习近平总书记都同代表们深入交流、共商国是,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力量。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通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为了编纂好这部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的新时代法典,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针对意见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专门召开座谈会……民法典编纂历时5年,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写照。
2020年6月16日,在山东潍坊学院法学院,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在宣讲《民法典》相关内容。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2023年3月,立法法修改,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写入法律。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各地设立4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300多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立法机关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加强论证咨询,稳步推进立法协商,通过座谈、听证、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渠道更畅通,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顺应民心,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特质。
聚“民智”、解“民忧”,汇聚起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每天清晨,江西樟树市江盐大道上的“樟帮中医药一条街”国医馆门前,总有不少群众早早排队守候。
2021年起,樟树市推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打造“樟帮中医药一条街”,就是2023年200多名樟树市人大代表投票确定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多地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广泛设立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倾听基层声音……一项项更丰富、更接地气的民主实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与优势,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发展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最终受益者。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人大代表之家(资料照片)。新华社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目前,全国设立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20多万个,基本覆盖乡镇街道,许多地方还建到了社区村组,着力打通代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对新时代推进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众智谋事必明,众力举事必成。
70年春华秋实,70年砥砺奋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成熟完善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文章出处: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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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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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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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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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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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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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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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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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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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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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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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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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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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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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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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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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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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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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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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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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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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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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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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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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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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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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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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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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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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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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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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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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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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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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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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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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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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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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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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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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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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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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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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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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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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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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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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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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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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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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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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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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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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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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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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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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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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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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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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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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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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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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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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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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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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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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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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