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宝塔山辉映法院山,八十载看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发展
岁月流逝、时代发展,伟大的延安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之一,始终具有超越时空的感召力和强大旺盛的生命力。延安时期形成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是延安精神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实践,使边区司法充满了平等和正义的精神,彰显了共产党人追求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让老百姓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革命信仰,其指导思想、工作宗旨和工作方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期,我们特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延长县人民法院原院长杨世忠,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群,共同讲述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传承发展。
八十余载,陕甘宁留下丰富红色法治文化资源
记者:汪教授好,读了您的专著《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很受启发,请您简要介绍一下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具体内容和特点。
汪世荣: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是以服务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翻身解放等为革命目标,建立起的与政治民主、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相一致的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立足陕甘宁边区以农村地区为主、传统思想文化浓厚、没有建立律师制度等实际,本着便利群众参与、及时、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组建司法机构,选拔司法人才,开展人民司法工作。延续传统司法模式,建设新型司法制度。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是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其分庭和县司法处则由本级行政长官兼任负责人;监所隶属各级法院,注重刑罚的执行效果。
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的主要特点是司法机关重视巡回审判,听取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巡回审判中指导下级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民事习惯的调查和甄别工作,司法过程中,尊重善良风俗习惯。重视发挥商会、工会及村民小组等民间自治组织的作用,要求区、乡等基层行政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坚持司法的革命性、恢复性和人民性,追求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等革命目标,案件判决前吸纳、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加大了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从实际出发、群众路线、依法审判、保障人权”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记者: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红色司法传统,既维护了边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为新中国司法传统的型塑奠定了实践基础,我们应当如何正确认识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的当代价值?
汪世荣: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司法实践,彰显出我们党在司法建设初期探索阶段对从严治党管党理念的坚持。曾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的雷经天多次表示,边区的司法制度,不同于传统的中国诉讼衙门,也不同于移植西方的民国司法体系,而是一套新型的司法体系。边区司法体制之“新”,首先便是政法工作统一受到边区政权的领导。雷经天说:“法律是政治的一部分,是服务于政治的。”若是将二者割裂,便“会使司法工作和整个政权工作脱离开来”。可以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正是坚持了党的领导,才让公正司法这一理念能够落地生根。除了传统的审判功能,党的领导还极大地拓宽了边区高等法院的功能,除定分止争之外,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服务于边区的政治、经济等。
边区的司法实践立足于人民立场,打造了从严治党的钢铁壁垒,有效遏制了贪污腐化的歪风邪气、营造了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利民便民的司法政策举措、大案要案的公正办理,为我们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同时,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审判工作才能更有保障、更为顺畅,才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陕甘宁边区党领导的人民司法审判理念、方法、经验的总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生动诠释,您如何看待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涵、特点与意义?
汪世荣: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陕甘宁边区时期形成的、以马锡五同志的姓名命名的审判方式。马锡五从1943年4月开始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的庭长。他对司法工作非常重视,经常有计划地下乡,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了一些错案,受到群众的欢迎。马锡五审判方式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采取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措施,保护抗日人民的权利;重视调解方式的运用,发挥双方当事人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双方协商、谈判,提高其思想认识;征求邻居、亲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合情合理作出判决;尊重风土民情和习俗惯例,发挥社会规范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性。可以说,马锡五审判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司法场域,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事实真相;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减少了执行阻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拉近了人民司法和当事人、群众的距离,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普遍提高,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司法效能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全面、有效保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利,才能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只有坚定不移推动司法改革,牢固树立司法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才能凝聚起全民广泛共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与新中国共成长,创造延安法院发展进程中质的飞跃
记者:杨老先生您好,您是哪一年到法院工作的?当时的法院是什么情况?
杨世忠:我生于1951年4月,1970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从事政法工作20多年。我是1997年8月到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工作的,之前,在延川县委政法委担任过七年政法委书记,对当时延安基层法院的情况比较了解。一是基层法院条件非常艰苦,三四个人挤在一孔窑洞里办公,没有专门的审判法庭,开庭都是在窑洞里进行。二是办案经费严重短缺,一个基层法院仅仅有一辆办公用车,法官干警大都是骑自行车或步行下乡调查办案。三是法官干警文化程度偏低,一个法院没有一个本科生,加之法院干警人少,一个县法院大约三四十人。四是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是比较好的,当时全市法院有一大批敢于说真话、肯干事、能吃苦、有威望的法官干警,能够公正办案、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在群众中的口碑还是很好的。
记者:您曾担任过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和延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可以说是延安法治发展进程的见证人,您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杨世忠:回望过去70多年的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延安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审判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历任党组的领导下,延安法院各项工作均发生了质的飞跃。我感受最深的有四件事:一是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有了阵地。延安有个“法院山”,就是当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所在地,留下的许多优良司法传统,至今仍对当代司法工作发挥着作用。延安中院以“崇高的使命、历史的责任”修复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建成了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成为全国法治工作者的精神家园。二是法院育人工作更加有力。延安中院与全国30多所高校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全市法院广泛开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统一了法官干警思想,提升了政治业务素质。三是司法为民更加主动积极。法官干警站稳为民立场,“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我们的“苹果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等巡回法庭主动为民实质性化解纠纷。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有了长足发展,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法官干警和人民群众都很满意。
记者:您对延安法院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杨世忠:作为延安中院一名退休老干部、老法官,我时时关心关注着延安法院的各项工作,也有衷心的期盼和建议:一是建议把红色法治基因代代传承下去。弘扬延安精神,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是一时一日的事,而是一生一世的事情,关键是要代代传承,教育法官干警赓续红色血脉,站稳群众立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永不断档。二是建议在健全制度、司法改革上下功夫。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到法院管理上,健全完善各项司法管理制度,改革一切不适应现代司法规律的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法官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强大的思想合力,提升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三是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法院判决得不到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所以,一方面要司法为民,另一方面要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方法措施,比如限制“老赖”高消费、公开曝光黑名单、“放水养鱼”、主动积极执行作为等,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获得感。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争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
记者: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扬地,刘院长,请您谈谈延安法院的发展历程和弘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具体做法。
刘群:清清延河水,巍巍宝塔山。延安政治地位特殊,历史地位崇高。1937年1月,党中央进驻延安,当年7月12日,在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司法部的基础上成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全院编制共6人,内设审判法庭、书记室和看守所等机构。此后规模逐渐扩大,工作人员发展至100多人,机构设置亦逐步细化完善,设立有检察处、刑事法庭、民事法庭、书记室、总务科、生产科、秘书处、看守所等8个部门,职能涵盖边区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谢觉哉、董必武、雷经天、李木庵、王子宜、马锡五等先后任院长或主持工作。
由于战乱等原因,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先后历经八次搬迁,留下七处院址。坐落于宝塔区龙湾山的旧址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41年年底至1943年1月期间的办公地点,是目前保存最完整的旧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驻此期间,正处在边区司法制度日渐成熟,司法影响力不断扩大之时,由于边区司法作风备受百姓推崇敬服,所在龙湾山被百姓亲切称为“法院山”。
岁月更迭,始终不变的是我们司法为民的情怀。近年来,我们牢固秉持“用延安精神建设好延安法院,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的总体治院理念,深入践行“五色”法院文化体系,致力于构建具有鲜明红色印记和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审判执行“延安实践”。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聚力建设政治型法院。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我们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洗涤灵魂、淬炼品格,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通过政治轮训常态化、全覆盖,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站稳人民立场,倾力建设服务型法院。一纸判决就是一种导向,一个法庭就是一个阵地。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延安法院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和“学习马锡五、做好传承人,作风争一流、工作争头部”的“学做双争”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在便利群众诉讼、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中富有成效的人民法庭。不断强化集约送达中心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码上法庭”推广运用,把诉讼服务贯彻始终,全面减轻群众诉累。
三是打造文化品牌,致力建设创新型法院。我们对标把握“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特征,总结构建并深入践行红色基因、黄土情怀、蓝天圣地、绿色发展、橙色创新的“五色”法院文化体系,以“一书(陕甘宁边区法院史)、两馆(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延安中院院史馆)、一剧(《法院山》)、一歌(延安法院院歌)”为载体,倾力打造具有延安精神特质的红色法院文化教育基地,让圣地法院红色基底更加坚实、内涵更为丰富。
记者:请您结合实际,谈谈新时代延安法院是如何对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创新和发展的?
刘群:新时代,我们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是简单照搬照抄、机械学习其具体做法,而是运用发展的眼光去学习、去实践,强调不仅学其形,更要得其神,通过准确领悟其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核,聚焦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要求这一鲜明导向,统筹做好创新和发展工作。
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我们立足诉前、立案、审理、执行和信访五个环节,创新赋予人民法庭多元解纷管理服务中心、“立审执一体化”办案中心、治理文化输出基地和法律宣传教育基地的“两中心两基地”新的职能定位。聚焦数字赋能增效,开发运行“码上法庭”小程序,使群众通过手机系统定位,随时随地“扫码”解纷,切实感受“一步路不用跑、一分钱不用花”的扫码解纷新体验。
在组建特色法庭服务群众方面,我们形成了“苹果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等具有延安特色、体现产业地域特点的巡回法庭,通过加强巡回审判、创新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拓展优化司法服务的举措和质效,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最简便快捷的方法,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今后,我们将继续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论述,传承赓续红色法治基因,弘扬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以红色文化培根铸魂,以优良传统正风育人,努力营造“人人争当马锡五、人人都是马锡五”的良好氛围。通过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助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085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
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
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
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
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
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
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