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执行到位1.2亿元 十年积案终化解
“多年的欠款终于拿到了!真心感谢法院的努力付出。”在收到剩余8500万元案款后,湖南某科技公司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印有“案结心舒正气扬法治护航显担当”的锦旗。而这面锦旗背后,是一段跨越数年的执行历程......
合同纠纷起:预付亿元货款未足额供货
2013年9月,某科技公司(需方)与某铝业公司(供方)签订铝锭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供方定期供货一年,需方预付1亿元并于每次交货当日将该批货款支付至供方账户。双方在合同中对价格、付款和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然而自2014年2月起,铝业公司未能足额供货,并于3月停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铝业公司退还科技公司预付款1亿元、资金占用费139.9万元及违约金83.6万元。后因铝业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判决,科技公司申请执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指定望城法院执行,望城法院于2014年9月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对铝业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查控,但公司停产,银行账户无资金可供执行。面对这一难题,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和诉求。
在沟通过程中,铝业公司表达了希望对方能给予一定宽限期的意愿,以便公司能够重新规划再谋发展。
在法院的主持与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铝业公司根据协议内容,在一周后将600万元支付到法院账户,并由第三人谌某提供其名下的四处房产进行执行担保。
和解再违约:追加抽逃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约定期限届满,铝业公司却未能按期支付剩余款项。科技公司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同时提供了系列证据,指出铝业公司的陈某、陈某甲、陈某乙三位股东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申请法院追加其为本案被执行人。
经调查,三人确实存在抽逃注册资金行为。这一行为直接导致铝业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法院裁定追加陈某、陈某甲、陈某乙为案件被执行人,需共同对铝业公司应支付给科技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被追加股东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又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为尽快推进案件执行,法院抽出三班人员,分别前往重庆、遵义、三亚处置追加的被执行人和担保人谌某名下房产,开展房产查勘、评估以及成交后的过户交付工作。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执行团队成功追回近3000余万元的案款,让一度陷入僵局的案件回款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因铝业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为严厉打击该行为,法院依法追究铝业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某的刑事责任,判处铝业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
产能遭转移:查封产能指标保权益
2018年7月,法院获悉线索:铝业公司私下将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转移至内蒙古。执行团队迅速行动,于当日奔赴内蒙古,冻结了铝业公司置换至包头某公司的年产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随后启动对该指标的评估拍卖程序,但几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
此时,遵义中院与望城法院进一步商洽:考虑到铝业公司在遵义中院及其他法院涉及超过70起被执行案件,且其中90%以上的案件集中在遵义中院,加之电解铝产能指标行情转好,在遵义中院能够保障科技公司作为首先冻结该产能指标债权人所享有合法权益。
望城法院向科技企业告知了相关情况,科技企业同意将该产能指标转由遵义中院执行。最终遵义中院拍卖成交,充分保障了科技公司作为首先查封案件债权人的权益,科技公司在指标拍卖款中分配到8500万元。
收到剩余案款后,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难掩内心的激动:“优质的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历时十年多,望城法院在本案中几乎用全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在出现新情况后及时提出方案,该笔回款为我们公司解决了资金上的大难题,真可谓是‘雪中送炭’”。
一个鲜活司法案例的出现,就是一次营商环境优化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望城法院将继续高站位、强担当,争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排头兵”;继续解难题、增信心,搭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暖心桥”;继续添动能、增活力,善做护航企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5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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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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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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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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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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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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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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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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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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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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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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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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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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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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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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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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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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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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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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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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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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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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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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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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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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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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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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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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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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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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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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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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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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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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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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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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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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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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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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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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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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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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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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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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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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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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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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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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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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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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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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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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