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媒体汇
导语
11月5日下午,安徽省检察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以及安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发布8件相关典型案例。中央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社
安徽: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注入检察力量
记者 潘峰
记者11月5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起联合部署开展的“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办理了一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一年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建立12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
为守护安徽历史文化“金名片”,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安徽省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聚焦非遗保护与传承,办理相关案件17件,让传统文化基因焕发生机活力。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检察机关注重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良方”。同时,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积极搭建工作平台,积极推动立法,深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全面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检察公益诉讼,有利于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全方位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与住建等部门的协作,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人民网
安徽检察:一年311件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记者 韩震震
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去年11月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住建厅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安徽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11月5日下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
2023年6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7个方面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与住建、文旅等行政机关紧密协作,共开展磋商座谈277次、联合摸排线索78次,95%的问题在审前程序得到解决。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检察机关还与住建等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2项。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安徽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2023年12月,安徽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院自办案件,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其间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
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同时,安徽检察机关还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出良方,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7篇,从点到面,深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央广新闻
安徽通过公益诉讼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记者 梁明星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督促、推动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修缮不到位问题332个。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安徽检察机关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与此同时,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相关市、县检察院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个,建立检察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4个,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专门工作机制7个,达到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有效守护徽风皖韵。
据介绍,安徽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中国新闻网
安徽检方开展专项活动 护城乡历史“活化石”
记者 赵强 傅天骋
“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5日说。
新闻发布会现场。傅天骋 摄
当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该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下称“专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2023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其中,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集中展示“戴震文化”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隆阜老街存在违章搭建、展示不足等问题,将其纳入“徽文化”保护专案,三级院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开展调查,一体化推进案件办理。
李卫东说,该省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此外,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聚焦非遗保护与传承,办理相关案件17件,让传统文化基因焕发生机活力。黄山市人民检察机关共走访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0余处,针对重点非遗项目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乏传承、扶持与保护等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助推了徽州目连戏、汪满田鱼灯等一批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汪恭文介绍,该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
人民日报数字传播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11月5日,据省检察院消息,省检察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督促、推动解决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修缮不到位问题332个。
与此同时,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相关市、县检察院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个,建立检察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4个,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专门工作机制7个,达到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有效守护了徽风皖韵。
据介绍,我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安徽日报
2024年11月7日《安徽日报》2版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记者 方舢
11月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督促、推动解决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修缮不到位问题332个。
与此同时,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相关市、县检察院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个,建立检察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4个,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专门工作机制7个,达到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有效守护了徽风皖韵。
据介绍,我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安徽日报客户端
督促、推动解决问题332个!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记者 方舢
11月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督促、推动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修缮不到位问题332个。
与此同时,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相关市、县检察院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个,建立检察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4个,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专门工作机制7个,达到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有效守护了徽风皖韵。
据介绍,我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安徽法治报
2024年11月7日《安徽法治报》头版头条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
记者 徐奥萍
城乡历史文化见证了物换星移的沧桑,散发出流风余韵的芬芳。11月5日,省检察院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成果。
安徽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据了解,2023年6月,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7个方面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当年11月,两单位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精准监督撑起法治“保护伞”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是什么?据介绍,此次监督重点聚焦破坏历史城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行为;在历史城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展破坏性生产、开发活动,修建危险设施的行为;在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超出保护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要求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一方面注重精准监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元手段,有效激活行政机关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造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侵害危险的行政违法行为,为推动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提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强调依法规范。引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办案风险,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执法。
多点发力擦亮文化“金名片”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去年12月,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针对集中展示“戴震文化”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隆阜老街存在违章搭建、展示不足等问题,一体化推进案件办理。
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是城乡历史的“活化石”。针对相关保护问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和县检察院针对篾匠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后,与住建部门召集消防、城管等部门召开联合磋商会,推动整改保护。
针对非遗保护与传承,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聚焦非遗保护与传承,办理相关案件17件,让传统文化基因焕发生机活力。
府检联动画好守护“同心圆”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与住建、文旅等行政机关紧密协作,共开展磋商座谈277次、联合摸排线索78次,办理了一批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95%的问题在审前程序得到解决。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聚焦精准性、规范性,共办理该领域案件311件,积累了一批优秀的办案经验,为全国检察机关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
同时,聚焦重点办案方向,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4份,督促、推动解决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修缮不到位问题332个,有效守护了“徽风皖韵”。
此外,检察机关还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相关市、县检察院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个,建立检察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4个,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专门工作机制7个,达到了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同时,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出良方。
安徽交通广播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
记者 戴红莲
11月5日下午,省检察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并发布8件相关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去年11月,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李卫东副检察长介绍,去年12月,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针对集中展示‘戴震文化’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隆阜老街存在违章搭建、展示不足等问题,将其纳入‘徽文化’保护专案,三级院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开展调查,一体化推进案件办理。”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徐芳发布了8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池州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隆阜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行政公益诉讼案、金寨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花石乡传统村落及红色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涵盖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维护、坍塌损毁修缮、消防隐患排查、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内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挖掘、盘活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实现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和传承目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汪恭文表示,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依法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手段。“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在全省检察系统的支持下,我们强化‘府检联动’效应,聚焦重点领域、共性问题及时解决好实际问题,探索了一些做法,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
安徽广播电台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在“府检联动”机制框架下,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着力解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推动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于去年11月启动。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重点做好文物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的保护与发展。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在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对现有的82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推进挂牌保护,加强保护修缮,完善文化遗产展示传承、推动传统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传统生活场景延续,形成系统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汪恭文: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强化“府检联动”效应,聚焦重点领域共性问题,及时解决好实际问题,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市场星报
2024年11月7日《市场星报》头版
一年311件公益诉讼助力守护“徽风皖韵”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11月6日,安徽省检察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并发布8件相关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2023年6月,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7个方面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2023年12月,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
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出良方。
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包括7件行政公益诉讼审前程序案件和1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涵盖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维护、坍塌损毁修缮、消防隐患排查、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内容。
大皖新闻
通过公益诉讼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安徽检察机关一年办理相关案件311件
记者 赵明玉
大皖新闻讯 11月5日,安徽省检察院联合安徽省住建厅举办“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发布会。通报活动开展相关情况,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2023年11月,安徽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2023年6月,安徽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7个方面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与住建、文旅等行政机关紧密协作,共开展磋商座谈277次、联合摸排线索78次,95%的问题在审前程序得到解决。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检察机关与住建等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2项,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2023年12月,安徽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针对集中展示“戴震文化”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隆阜老街存在违章搭建、展示不足等问题,将其纳入“徽文化”保护专案,三级院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开展调查,一体化推进案件办理。
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注重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出良方。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7篇,从点到面,深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发布会当天,还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8个典型案例。
合肥晚报
2024年11月6日《合肥晚报》A5版
公益诉讼检察助保徽文化
一年来 办理相关案件311件,提起诉讼14件
记者 王雅雯
11月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2023年12月,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
同时,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聚焦非遗保护与传承,办理相关案件17件,让传统文化基因焕发生机活力。
其中,长丰县检察院针对“下塘火狮”非遗传承断档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公开听证等形式,推动当地积极开展传承人申报、开展展示活动,让这一非遗技艺再现群众视野。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汪恭文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
■【典型案例】
池州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被称为“九华第一村”,系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因年久失修,古村落核心区多处古民居、古建筑破损严重,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增加。
2024年2月,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九华山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
3月14日,池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池州市检察院协同市住建局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00万元、九华乡政府争取地方配套资金600万元用于古建筑修缮。
之后,传统村落入口处设置了标志牌,村口泥塘水系已疏浚并改造成景观莲花池。古村落核心区添置了便携式消防设施,危房周边安装了临时保护架并设有提示牌。通过旅游项目引进了古琴制作传承人、中国匠人等高端人才,开设了多家文化体验馆,并完成了整体旅游项目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隆阜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行政公益诉讼案
位于屯溪区的隆阜老街有两千多年历史,于2023年获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街区内自建房较多,存在违反保护规划要求违章搭建,造成街区历史建筑受损等问题。
2024年上半年,“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检察机关反映隆阜老街市级文保单位戴震藏书楼西墙被邻近住户违章搭建过廊问题。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屯溪区检察院)经初查后于2024年8月5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10月11日,屯溪区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对案涉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戴震藏书楼等文保单位已得到妥善维护及加固;住建部门对街区传统建筑采用黑、灰色彩及坡顶青瓦白脊房、马头墙等皖南民居建筑特色形式,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维护修缮和内部改造;增添了街区文化标识,街巷空间环境得到整体提升。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北关历史街区内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花戏楼小区(又名明清小区)位于亳州北关历史文化街区内,系老旧还原小区,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花戏楼仅一路之隔。该小区建于1999年,共有6层居民住宅楼20幢,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由于年久失修,线路老化,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套不健全,多次发生火灾。
2023年12月28日,谯城区检察院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诉讼过程中,花戏楼街道办向谯城区委区政府汇报,调阅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图纸,制定新的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改。经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指导和谯城区检察院跟进监督,案涉消防安全隐患已得到整改。
合肥通
3大典型案例发布!安徽通报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情况
记者 王雅雯
11月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2023年12月,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
同时,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
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聚焦非遗保护与传承,办理相关案件17件,让传统文化基因焕发生机活力。
其中,长丰县检察院针对“下塘火狮”非遗传承断档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公开听证等形式,推动当地积极开展传承人申报、开展展示活动,让这一非遗技艺再现群众视野。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汪恭文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
汪恭文表示,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着力推进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
【典型案例】
池州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被称为“九华第一村”,系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因年久失修,古村落核心区多处古民居、古建筑破损严重,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增加。
2024年2月,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九华山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
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无人机取证、调取权力清单等方式查明: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以下简称老田村)传统村落入口处未设置标志牌,村口水塘淤泥堆积、蓝藻泛滥;“新城旧第”等2处古民居墙体已倒塌,另4处古民居处于倒塌加速期;核心区缺乏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3月14日,池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池州市检察院协同市住建局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00万元、九华乡政府争取地方配套资金 600 万元用于古建筑修缮.。
之后,传统村落入口处设置了标志牌,村口泥塘水系已疏浚并改造成景观莲花池。古村落核心区添置了便携式消防设施,危房周边安装了临时保护架并设有提示牌。通过旅游项目引进了古琴制作传承人、中国匠人等高端人才,开设了多家文化体验馆,并完成了整体旅游项目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隆阜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行政公益诉讼案
位于屯溪区的隆阜老街有两千多年历史,于2023年获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街区内自建房较多,存在违反保护规划要求违章搭建,造成街区历史建筑受损等问题。
2024年上半年,“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检察机关反映隆阜老街市级文保单位戴震藏书楼西墙被邻近住户违章搭建过廊问题。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屯溪区检察院)经初查后于2024年8月5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9月14日,屯溪区检察院根据规定,分别向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制发检察建议。
10月11日,屯溪区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对案涉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戴震藏书楼等文保单位已得到妥善维护及加固;住建部门对街区传统建筑采用黑、灰色彩及坡顶青瓦白脊房、马头墙等皖南民居建筑特色形式,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维护修缮和内部改造;隆阜片区基础设施及文化设施修复与提升等项目已获批专项债资金;文旅部门对非遗项目隆阜抬阁、徽墨制作等传统技艺,结合文创体验进行活态传承和展示;增添了街区文化标识,街巷空间环境得到整体提升。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北关历史街区内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花戏楼小区(又名明清小区)位于亳州北关历史文化街区内,系老旧还原小区,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花戏楼仅一路之隔。该小区建于1999年,共有6层居民住宅楼20幢,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由于年久失修,线路老化,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套不健全,多次发生火灾,
2023年12月28日,谯城区检察院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诉讼过程中,花戏楼街道办向谯城区委区政府汇报,调阅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图纸,制定新的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花戏楼小区先后配套建设微型消防站2座,消火栓5个,移动式灭火器552个,制作《小区居民消防公约》《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宣传图板50块,消防通道指示牌20处,专门配备楼栋消防安全员,常态化对各楼栋、各单元的消防设备、消防隐患开展巡查。经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指导和谯城区检察院跟进监督,案涉消防安全隐患已得到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xwfbh/202411/t20241111_67195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