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丨“一地两租”?且看法官解心结

时间:2024-11-28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2年4月,崔某母亲金某将自己的9.2亩承包地租给刘某、石某二人,刘某、石某支付了9200元租赁费,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

  2023年初春,二人准备耕种土地时发现自己租赁的土地早已被别人耕种,于是立即去找金某,这才得知金某已于2022年离世,其子崔某表示已将涉案土地租赁给案外人滕某,滕某在案涉土地上进行了耕种,租赁费也不愿退还,故刘某、石某二人一纸诉状将崔某诉至图们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始末,认真分析研判,发现双方为同村村民,所以“定分”是重点,但“止争”更是关键。

  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与意见,从法、理、情三方面着手调解,劝导双方远亲不如近邻,应该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经过多次线上与现场调解,最终崔某同意分期退还租赁费,刘某、石某二人也表示逝者已矣,不再追究其他责任。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既解了“法结”又解了“心结”。

  “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图们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解决纠纷“调解先行”,法理情并重,在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上持续发力,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0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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