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司法局纵深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时间:2024-12-0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庐江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详细规定了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体、流程、标准、方式及审查意见的出具等内容,纵深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扩大审查范围。除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外,结合实际,将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村级组织涉法事项纳入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囊括了基层工作中的法律相关实务。

  压实主体责任。确定初审主体、专项审查主体、全面审查主体的审查对象、职责,进一步压实审查主体责任。

  拓宽审查方式。规定了独立审查、协助审查、联合审查三种方式,将法律顾问审查、公职律师审查、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纳入审查过程。

  规范审查流程。《通知》从文件批转、材料核验、审查沟通等角度进一步规范了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流程。

  明确审查标准。明确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DB34/T 4338-2022)的“审核内容”,从制定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通知》还从审查时间、审查意见的出具、审查档案的统一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下一步,庐江县司法局将通过优秀案例分享、典型问题研究、互相交流等形式,纵深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606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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