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物业费 法院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12-02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尽管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但人民调解员陈振环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最终被告当即交纳了拖欠了二年的物业费,使得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界首某物业服务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与被告界首某小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原告自合同签订当日即进入某小区提供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被告自2020年7月开始接受原告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但是,被告自2022年9月份至今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累计拖欠原告物业服务费8万余元。在多次催要无果后,界首某物业服务公司向界首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界首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该案件转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调解员接手该案后,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业主释法明理,劝说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要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公司与业主之间畅通沟通渠道,倾听业主意见,有针对性地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履行了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此次物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345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