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停车收费高、不让进车库、维修续保难……为何买了新能源车却处处受限?
“自从其他地方发生电车在地下车库自燃事件后,我们小区就不让新能源车进入了。”广东徐女士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其所在小区为封闭式管理小区,之前新能源车一直可以正常出入小区,可今年6月物业公司却突然发通知称,为了安全考虑,不让新能源车进入小区。
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徐女士生气又无奈。直到现在,她及小区其他新能源车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附近的停车场,不仅需要额外支付较高的停车费,而且从停车场走回家还得十多分钟。“本来买房的时候附带的固定停车位成了摆设,这种‘一刀切’的管理对我们新能源车主来说太不公平了。”
徐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多地小区、酒店、商场等都有过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停车场的规定,让新能源车主大呼“不公平”“被差别对待”。此外,还有不少新能源车主反映新能源汽车在停车充电、维修保障以及保险续保等方面的平等权益都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新能源车主的相关权益为什么受到忽视?该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
新能源车不让入库
充电遭遇价格刺客
北京的新能源车主张先生今年年初自驾去海南三亚旅游,一路上充电问题让他头疼不已。
“因为我的车续航只有400多公里,所以每天至少要充电一次,可是好多时候都会碰到不让进车库的情况。尤其是住酒店的时候,许多酒店只有地下停车场,大多都没有充电桩,有的还不让新能源车进,只能把车开到附近的地面停车场充电,很不方便。”张先生无奈道。
广东某酒店出于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安全性的考虑,设置了地上专用宽体车位,禁止新能源车在地下车库停放。来自广东的袁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出于安全考虑并为新能源车主设置了专门的停车位,我完全理解,但问题是地面新能源宽体车位本就不多,还被不少燃油车占用了,导致许多新能源车主无处停车,只能寻找其他露天停车场,很不方便。”
袁先生认为,应增加新能源车专用车位数量,并管控燃油车占用专用车位的问题。
天津市民李先生因驾驶新能源车,不仅被禁止驶入酒店停车场,还遭遇了“充电刺客”。
前不久,李先生开着新买的新能源车去山西游玩,中途在一酒店落脚时,被告知酒店地下停车场禁止新能源车驶入,于是他只好将车停在酒店附近的一个收费停车场,找了个充电桩给车充上电后就回了酒店。没想到,第二天他取车时,发现车位上的地锁已经抬起将车辆锁住,扫码显示要支付一笔400多元的“占位费”才能离开。
李先生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充电桩收费问题不归他们管;他又咨询充电桩所属公司客服,得知充满电后没有按时间内驶离车位会被收占位费,超时1分钟收费1元。而相关告示贴在充电桩旁边的一面墙上,李先生停车时因灯光昏暗等原因,根本没有注意到。
以前开的燃油车,住酒店都是免费停车。刚换了新能源车,酒店不让停车已经很心烦了,没想到还有更‘坑’的。可气的是,有燃油车就停在充电车位上,但因为不用充电,也不用付相关费用。”经此一事,李先生再停车时都会仔细环顾四周查看有无占位费标识。碰到有标识的,他根本不敢离车太远,生怕超时被收高额费用。
在李先生看来,充电桩收取占位费美其名曰是为了防止充电桩占用问题,但燃油车却可以随意占位,收费标准也不合理不透明。“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对新能源车主权益的侵害。”
近日,有上海新能源车主网上留言问政:“占位费是否公平合理,到底是谁在收,有没有收费标准呢?”上海市交通委随后对此回复称,本市对收取“充电占位费”的企业要求:一是提前公示。在充电桩现场和充电软件公示“充电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二是及时提醒。在充电完成后提醒车辆驶离,并给予一定的驶离时间。在做到上述工作的前提下,企业为了更好开展经营,收取超时产生的“充电占位费”是合理的。
上海诚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大成认为,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大容量锂电池,充放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过热、起火甚至爆炸等问题。极端天气特别是雨季和高温夏季更易发生。“出于安全考虑对新能源汽车给予更多关注可以理解,但不能‘一刀切’地作出限制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叶刚认为,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小区或地库以及限制车主购买车位的做法,是对新能源车主合法权益的不当限制,且缺乏法律依据。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新能源车辆进入小区或地库,这不仅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还可能侵犯业主对自己车位或车库的使用权,构成侵权行为。如果建设单位禁止新能源车主购买车位,尽管建设单位有权自主决定车位的销售,但根据民法典第276条的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这自然包括新能源车主。因此,建设单位的此类行为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专家还提到,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对充电桩超时收取占位费制定明确标准,该费用的收取主要由运营方自己决定,由此出现了“每超时1分钟收费1元”“上不封顶”等为人诟病的情况。有些充电桩并未对超时收取占位费的通知张贴在醒目位置,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质保条款模糊多
变维修成本高效果差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新能源汽车品牌都声称为客户提供“三电终身质保”(三电指电动机、电池和电控系统)。
陕西西安马女士去年购买了某品牌新能源车,厂商承诺了三电系统的终身质保。然而,这项质保服务附带了一系列限制条件,包括必须是首任车主、车辆未因事故损伤、按规定保养、使用原厂部件等。
马女士在实际体验过程中发现,质保政策的条款模糊不清,尤其是关于电池健康度的标准,客服声称目前政策为电池健康度低于75%需要更换,但政策仍在不断变化中。
“有的客服说电池健康度低于80%就建议维修更换。”马女士说,电池维修费和更换费都很高昂,但是对于多久或者多少里程可能会导致电池损耗,相关条款都没说,客服也一问三不知。
记者调查发现,相比燃油车主,新能源车主在维修难和维修费用高的问题上面临着双重挑战。
江苏陆女士5年前购置的新能源车在今年出现了电池故障,导致车辆无法启动。尽管她在售后服务店更换了电池,但新电池的电量仍然很低。当她再次将车辆送修时,检测结果显示电池最大储电量为64.8度,远低于原本配置的83度。售后服务店以电池健康度未低于75%的更换标准为由,拒绝了她的再次更换请求。
“更换新电池的价格近10万元,结果售后水平不尽如人意。如果买一辆车只能开几年,那对于新能源车主来说也太不公平了吧。”陆女士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检测与维修应当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电池性能的准确评估,目前这种‘一刀切’且标准模糊的情况与厂家声称的终身质保显然背道而驰。”
新能源车主翟女士今年对车辆进行了两次维修,她告诉记者,最难的就是寻找合适的配件。配件难寻不仅延长了车辆的维修时间,也增加了车主寻找替代方案的难度,有时甚至不得不选择非官方渠道的配件,这无疑增加了维修的风险和成本。
新能源汽车技术迭代快,新车型的配件往往需要特定的设计和制造工艺,这导致配件生产和供应链的响应速度跟不上市场需求。并且,一些新车型的配件可能涉及专利技术,只有特定的供应商能够生产,这也限制了配件的可获得性。”翟女士说。
张大成认为,新能源汽车维修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在于,专业的维修服务供不应求。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更像是一部智能终端,这就需要维修师既要懂车也要熟悉“电”。仅从入职门槛来看,从事新能源汽车维修,不仅要有汽车维修工证、电工证,还要掌握新能源汽车维修的原理和知识。那么,高昂的维修费用不仅包括配件成本,还涉及人工费用和专业设备的使用费用。
应完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络、加强人员培训、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水平,以降低维修成本。”张大成建议。
投保续保难保费贵
车主权益亟待维护
采访中,许多新能源车主表示,新能源车在投保时遇到阻碍:保险价格一时一变,甚至有些保险公司不愿给新能源车辆上车损险。
目前新能源车不仅续保难,连保费都比普通油车高好多。”几年前,周女士花费19万元买了一辆新能源车,每年的保险费用近6000元,与她朋友开的价格高几倍的燃油车保险费用相差无几。她告诉记者,不仅保险价格比燃油车高,还不断上涨。周女士向保险客服咨询得知,如果车辆出险一次,保费将会大幅上涨;出险两次,保费可能会增加至上万元;而如果出险3次及以上,保险公司可能会直接拒绝续保。
陕西史女士在2022年购买了某品牌新能源车作为私人使用的非运营车辆,两年来她遵守交通规则,没有违章记录,也没有出过险。然而,当她在今年11月车险到期需要续保时,却遭遇了两个保险公司的拒保。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史女士购买的车型大多为网约车车型,因此难以续保,这个理由让史女士难以理解。
在王叶刚看来,新能源汽车保险的价格较高可能是保险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其产生原因具有多样性,保险公司可能是综合考虑了新能源汽车发生事故的概率、造成损害的严重性等程度,确定了较高的保险费。但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情况来看,其发生事故的概率、事故的严重性等方面,并不当然比传统的燃油车高,因此,对新能源汽车设置较高的保险费,并不合理。保费大幅增长的现象也不合理,新能源汽车的车损与燃油车相比,并不当然更为严重,没有必要进行区分对待。
受访专家指出,从上述新能源车主反映的停车难、充电难、维修难、投保难等重重困难来看,新能源车主的平等权益保障是一个多维度的议题,涉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险制度和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
张大成认为,为了全面保障车主权益,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质量监管,特别是对电池、电机等核心部件的监督,确保产品安全可靠,并对违规行为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其次,保险公司应开发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保险产品,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以覆盖新能源汽车特有的风险点,例如自用充电桩的损失保险。第三,扩大新能源汽车“三包”政策的覆盖范围,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对于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三电系统故障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第四,通过多渠道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增强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性能,降低使用成本,解决消费者关心的实际问题,如续航里程不足和充电不便等。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索维华认为,保障新能源车主平等权益,国家层面应平衡车企与车主的利益,通过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同时,确保车主得到合理的让利,以维持消费者的积极性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社会舆论应正面引导,通过官方和自媒体平台及时澄清新能源汽车事故真相,促进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理性认识,减少不必要的担忧。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577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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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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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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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