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如有以下情况,或将依法受到处分

时间:2024-12-1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回避制度,是我国保障司法公正必不可少的一种措施,杜绝了极其个别审判人员以权谋私的可能,依据我国法律及法规相关规定,如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况,却未在诉讼活动中回避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判人员如有以下情况,或将依法受到处分

(一)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或是本案当事人的

(二)是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证人等案件参与人的

(三)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

并且,审判人员在明知道有应当回避的情况,还不依法自行回避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将会受到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会面临被开除的情况。

而且,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在此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依照《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不止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和执行员也均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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