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用好“传家宝” 搭建新枫桥
用好“传家宝”搭建新枫桥
江西赣州:探索形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寻乌模式”
江西省寻乌县马蹄岗,毛泽东寻乌调查纪念馆坐落于此。
这里,记录着一段特殊的历史。
1930年5月,毛泽东在寻乌开展调查研究,写下了《寻乌调查》和《反对本本主义》等著作,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等科学论断,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的精神成为我们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传家宝”。
循着这个精神之源,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检力下沉、关口前移、资源整合”的“寻乌模式”检察新实践。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赣州市检察院调研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时,对该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寻乌模式”检察实践表示肯定。
如今,赣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唱响基层社会治理检察好声音的履职故事,每天都在这片承载红色记忆的革命老区上演……
检力下沉 变“群众往上跑”为“干警向下跑”
在寻乌县澄江镇谢屋村客家祠堂里,经常出现寻乌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邝吉娣的身影,她常常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镇干部,面对面了解村民的法治需求,帮他们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如今,这座由客家祠堂改造成的“法治小院”,化解了上百起矛盾纠纷。
而在寻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世锋看来,融入基层,不仅要扑下身子、迈开步子,还要多用心思、多动脑子。
“我们结合各乡镇情况、发生在各个乡镇涉及检察工作的相关案件,建立‘检情地图’辅助办案模式,记录群众检察诉求、被起诉人员信息、收集的矛盾点、信访综治干部(或具有调解资质的群众)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黄世锋告诉记者。
因赡养老人琐事,寻乌县菖蒲乡的同胞兄弟林某辉、林某堂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架,造成林某辉轻伤一级。案发后,林某辉认为弟弟不尊重兄长,坚决不和解。寻乌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影考虑到该案系由家庭矛盾引起,遂结合“检情地图”,组织双方共同长辈、信访综治干部、“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复员退伍军人、老教师、老代表)等,在祠堂参与调解。经多方交流,最终消除了林家兄弟之间的隔阂,促使二人达成和解。
李大爷作为村里的“五老”人员,受邀参与了这次调解。“我是本村人,乡里乡亲的都熟悉,我讲话他们更听得进去。”“我就是边‘唠家常’边讲道理,帮大家讲和。”李大爷感慨道,“没想到我这个老党员还能发挥余热哩!”
“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后,我们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参考听证意见拟对林某堂作不起诉处理,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刘影说。
走出寻乌,在赣州这片红色热土上,一个个检察人员下沉到基层,一项项便民服务也跟进到基层——
于都县检察院组建“新长征先锋队”,做到中心工作改革创新先锋队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锋队上、群众急难愁盼事情先锋队上,在互融互促中变“群众往上跑”为“干警向下跑”;
瑞金市检察院组建领导班子成员为队长、优秀青年干警为成员的“新时代红都‘青’骑兵”,创新建立“院领导包片、干警包村联户”制度,搭建司法为民“暖心桥”;
…………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这首从苏区时期流传至今的山歌《苏区干部好作风》,继续引领着赣州检察干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苏区干部的好作风在新时代弘扬。
关口前移 善讲群众语言化心结
如何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善讲群众语言,让释法说理更加入脑入心入理,解法结、化心结是最好的答案。
曾某与邻居刘某因两家小孩嬉戏玩闹引发口角争执,进而拉扯扭打,致刘某轻伤二级。后公安机关以曾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瑞金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曾某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如果简单‘以捕促调’,显然换不来当事人的真心和解,势必引起矛盾的再次爆发。”瑞金市检察院检察官曾鹏告诉记者,为给双方创造一个平等沟通的机会,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2022年3月,瑞金市检察院就该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召开听证会。会上,三名听证员对曾某不构成正当防卫进行了解答,帮助曾某解开法结。最终,曾某表示认可检察机关对其行为的定性,并愿意赔偿刘某损失。
为进一步促成刑事和解,瑞金市检察院运用“人民调解+刑事和解”方式,邀请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组成调解团队,前往刘某家中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给予当事人最大的理解和尊重,充分运用调解技巧和智慧,才能引导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瑞金市象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钟先法告诉记者,经过耐心细致地解答,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赔偿方案,握手言和。之后,瑞金市检察院依法对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围绕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这一初衷,赣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建立“1+1+N”工作机制,即在做好涉访个案分析和涉访案件总体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访件反映出来的办案单位、办案环节、办案领域等存在的问题确定“N”项专题进行调研分析,通过加强首访环节释法说理、依法规范办理案件,将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前移,用“三个善于”的司法理念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持关口前移,还要把好社会治理源头关。
赣州市检察机关注重从申诉信访案件中反向审视原案在检察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如何完善相关社会治理机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社会治理。2023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申诉信访制发反向审视提醒函1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件,化解好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风险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点、行业堵点痛点。
资源整合 从“独角戏”转变为“大合唱”
走进赣州市检察院12309民意调查中心,工作人员正对一位信访结案的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何为民意调查中心?赣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何单独设置这个机构?让时间回到三年前。
2021年11月,赣州市检察院按照“上下一体、分级受理、分工负责”原则,全新升级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在受理群众信访、申诉等业务的基础上,创新设立民意调查中心,实行“三回访、一评查”民意调查工作机制,对所有办结案件创设台账,开展主动回访,并对回访不满意的案件组织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办理中的问题。
机构有了,行动也要跟上。为进一步打好社会治理“组合拳”,赣州市检察机关对内构建“接线员—审核人员—承办人—分管领导”化解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对外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队伍等专业力量,搭建涉检信访联动会商平台,促使涉检信访事项第一时间移送办理,形成多元矛盾纠纷受理格局。
寻乌县的潘老伯等村民与电站之间的土地租赁纠纷,自1995年电站建设起便埋下了伏笔。电站虽运营良好,但占地补偿、灌溉用水、安全隐患等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村民与电站矛盾日益激化。多年来,村民们通过法律途径虽获部分补偿,但对判决结果仍感不满,遂向赣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张嘉经全面审查认为,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并无不当,案件不符合监督情形,但村民们几十年的烦心事仍未化解。依托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赣州市检察院与寻乌县检察院成立联合办案组,从双方利益平衡点、情理认同点出发,通过多次走访、座谈、调解,逐步消除双方猜忌和误解。今年5月,检察官组织村民代表与电站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赣州市检察机关以‘寻乌模式’回应信访难题,不仅解决了个体矛盾,更探索出一条具有普适性的法治路径。这种贴近百姓的法治创新,让检察力量真正下沉到基层,把公平正义带进了寻常百姓家,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更多法治温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于都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历史博物馆纪念园管理办主任钟敏说。
步履坚定、足迹清晰。从“寻乌调查”红色传承里诞生的“寻乌模式”检察新实践,正在赣南这片红土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jcxc/xwbd/202412/t20241210_6756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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