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具特色的中国智慧——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十年发展历程回眸
新闻来源:正义网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人直接触摸法治建设“获得感”。
◎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时”与“势”,2023年,最高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指出公益诉讼检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重在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
◎在国际交流中,中国检察公益诉讼获得外方的关注和赞扬,在世界法治文明格局中提出了中国主张。
一项制度,历经十年,会有怎样的变化?
观中国,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在相互滋养中开辟了更多空间;从辽东湾到西沙群岛,斑海豹、海龟逃离樊笼回归家园;万里长城、寺庙古迹,我们深爱和珍惜的宝贵文化遗产受到更好保护;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日渐完善;字小如蚁的药品说明书字号悄然变大……
看世界,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等国际盛会上展示着中国检察形象;巴西、越南等国家对中国法治实践产生浓厚兴趣;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野生救援等国际组织活动中屡次被提及的中国检察故事……
这些变化得益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也与一项制度的诞生有着密切的关联——
一张领袖擘画的蓝图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落地生根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作说明时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随后,一场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渐起声势。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
2015年7月1日,为期两年的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正式开始。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同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这项制度沐浴着新时代的光辉而生,她的一步步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更是党交给检察机关的一项神圣职责。
检察机关为何被党和人民赋予重托,成为公益诉讼的主力军?许多老百姓对于违法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往往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种种顾虑,鲜少提起诉讼,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则是改革的动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诞生,为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一套全新方案。
2017年9月11日,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正是“为公益服务的检察”。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公益诉讼迎来了全面发力的历史拐点。2015年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职向法院提起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2016年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一方面是实践中各地纷纷“首例”破冰,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内设机构改革。
2018年7月6日,河北柏乡。时任柏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尚丽娟正在像往常一样看《新闻联播》,一则消息的播出让她激动万分——当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从此,检察机关有了承担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专门机构。
“自此以后,全国检察机关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将公益诉讼从顶层设计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如今已经是河北省内丘县检察院检察长的尚丽娟依然记得当时的兴奋和随之而来的沉甸甸责任。
法律层面,2018年10月、2019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职权相继被写进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和规范依据。
既有整体谋划,也下“绣花功夫”。2021年7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随后,各细分领域的办案指引、规范等陆续制定,回应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时代呼唤、顶层设计、基层探索的效用叠加,使得检察公益诉讼十年来快速发展,办案规模突飞猛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公益保护效果日益凸显——
2017年7月至2024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8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7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11万余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约6000件。
据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在检察公益诉讼初创期及全面推开前期,办案数量是监督力度、制度成效的重要体现之一,对于制度推广及队伍办案能力提升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任何一个事物都不可能一直保持高速扩张的状态。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办案数量达到一定量级后的持续快速增长,与确保办案质量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
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时”与“势”,2023年,最高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指出公益诉讼检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重在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敢于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11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强调以公益诉讼“可诉性”指引严把案件质量关。
基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呈现鲜明的在党领导下协同履职特点。随着实践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目前,27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最高检与3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共建协同履职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得到行政机关大力支持,已经成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护公益、共促治理的重要依托。
实践呼唤立法,立法促进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部分提出,要“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规划,目前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一项全民共享的成果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领域之一。
“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保护,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绕不开的‘刚需’问题,也是一个避不开的难点。”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说。检察机关选择了迎难而上。
2024年12月13日,珠江流域7个省级检察院连线最高检,汇报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进展。从2024年4月最高检立案以来,珠江流域各级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取得阶段性成效。就在12月4日至12月8日,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推出特别节目《守护珠江》——最高检珠江公益诉讼专案,收视率在全国上星频道同时段排名第一,7784万人收看了节目。
大江大河大湖的保护治理,管根本、管长远的还要靠制度、靠法治。最高检先后将直接立案办理的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指导性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办理高质效案件。从最高检到基层检察院,一系列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已建立,一大批案件的办理让大江大河大湖生态环境肉眼可见地变好。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中国式现代化厚植绿色底色,生物多样性保护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2023年12月12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新港附近海域。23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海豹陆续从放归船的滑梯上滑下,投入大海的怀抱。冬季,是“辽东湾精灵”斑海豹自西北太平洋洄游的时间,也曾经是捕猎者最猖狂的时候。这些有着大大的眼睛、憨态可掬的小精灵被非法盗猎并销售到全国各地。
“一些斑海豹非常瘦弱,状态不佳,甚至已经患上白内障,只能听声辨位。”回想起第一次见到暂养在水族馆里的涉案斑海豹,大连市检察院检察官叶红还是十分心疼。历经检察机关和多部门“诉救协同”及时救护、专业机构康复和野化训练之后,这些斑海豹终于辗转回家。
中华鲟、中华秋沙鸭、黑叶猴、猪血木……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推动下,这些极危、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生存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成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注脚。
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年轻的制度。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检察机关最初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秉持的原则是“稳妥、积极”,注重把法定领域做实、做好。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后,最高检党组及时将办理新领域案件,也就是“等”外探索指导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等”字作为兜底条款出现在法条中很常见,但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等”字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看似抽象模糊的“等”字,为未来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2023年11月1日上午,北京新起点公益基金会的几位残障人士各自从家里出发了。他们有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的自己开车,前往共同的目的地——最高检。此行,是受邀参加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举行的“公益无障碍”主题党日活动,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完善的无障碍设施,让他们有勇气、愿意、大胆走出家门。
从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探索开始,最高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这项工作。就像北京新起点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唐占鑫所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义也在于,让我们在受伤的时候不再害怕。”
2024年9月,黑龙江省哈尔滨中央大街。一名外地游客在商场购物时突发心脏病,工作人员及时使用AED除颤,为救治争取了宝贵时间。事后,这名游客给商场送来锦旗,而商场却把锦旗转赠给了当地检察院。背后的原因是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AED优化配置,帮助游客赢得了救命的“黄金4分钟”。
细微处,见广大。生命至上,人民利益至上,这是检察机关不断追求的民生厚度。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已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法定领域,逐步拓展到包括4个法定领域及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1个领域在内的15个领域,基本形成“4+11+N”的履职格局。
点滴小事里有百姓心声,柴米油盐间有万家忧乐。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成果,由所有人分享;发展的历程,也由每一个人参与和见证。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人直接触摸法治建设“获得感”,身边发生的变化,让人清晰聆听法治进步的铿锵足音。
一个世界瞩目的独特方案
2024年10月,中国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在新加坡发表演讲,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成为他重点讲述的4个检察履职办案故事之一。
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导致很多老年人看不清,不了解用药的注意事项,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经过立案调查核实,依法向药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将药品说明书改造为大字版、盲文版、语音版等无障碍版本,保障老年人、视障人士的用药安全。
“这件中国的小事走向了国际,成为展现中国制度自信的重要案例。”曾提出“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戴茵评价道。
放眼世界,虽然为数不多的国家和地区有一些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规定,但均未形成实践规模,更没有体系化的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在国际交流中,中国检察公益诉讼获得外方的关注和赞扬,在世界法治文明格局中提出了中国主张。
2022年4月,张雪樵致信巴西联邦检察院副总检察长道奇,系统介绍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引起巴西方面高度关注。2023年12月,巴西高等法院大法官、全球环境司法研究所主席本杰明来到最高检,与张雪樵等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座谈交流,双方就下一步合作达成共识。
巴西境内有亚马逊河等重要河流。最高检办理的“万峰湖专案”“南四湖专案”“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珠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专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引起了巴西方面的浓厚兴趣。
同样感兴趣的还有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8月,阮辉进当选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一时间表达了要来中国访问并考察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意愿。
2024年10月11日,张雪樵应邀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4年年会之“科技支撑与法治保障,协力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分论坛,分享了中国在流域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及其所体现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
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阿奇姆·施泰纳评价:“我十分关注中国在建设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构方面的进展,以及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公益诉讼敦促政府履职,从而在环保方面所发挥的独特作用。中国在环境司法制度和案例建设方面的实践,值得各国高度重视,因为许多国家正在探索类似的道路。”
除了官方之间的交流,中国检察公益诉讼故事在不同场合被分享。Julie是研究气候变化应对的资深媒体工作者,也是最高检的“益心为公”志愿者。2024年,她参加了在阿塞拜疆巴库举办的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她把最高检发布的“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益心为公”志愿者小黑拯救珊瑚行动等双语视频,还有广东保护红树林、江苏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的双语宣传册带到了大会的“中国角”,并和参会外方代表作了深度交流。
近年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还派员参加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视频会晤,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与蒙古国开展界湖、界河生态及水资源跨境合作保护及荒漠化治理等方面的司法协作;指导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加强与俄罗斯边境口岸的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医疗美容、旅游安全等相关的检察公益诉讼等,为开展涉外检察公益诉讼积累经验。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回望过去十年,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部署下,在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检察机关真抓实干,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引向深入,促进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成为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中一个耀眼的亮点。
这个十年,是一段奋斗的岁月,是为民初心的丈量,是对美好生活的守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下一个十年,必将更加精彩!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fzyw/202412/t20241220_67705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