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305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通知

时间:2024-12-24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连续委托马豪辉等305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附件:

  第六至十二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连续委托名单(305人)

  司法部

  2024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12/t20241220_51156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