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丨杨增胜:以“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实践

时间:2024-12-24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法治力量。如何在新征程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司法行政人必须思考、解决的重要命题。去年,山东省司法厅认真总结全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取得的成果经验、存在的问题“瓶颈”,确定将“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探索开展“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的思路考量2018年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进入了机构重组、人员融合、事业发展的崭新阶段,职能范围、任务属性、队伍层次实现了大幅拓展延伸,在政法机关中具有更加鲜明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对司法行政机关提升工作效能、推进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从历史维度看,“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是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的有力举措。重组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增加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等职能,业务领域贯穿法治建设全链条,形成了“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体系,在推进法治山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优势更加彰显。五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探索法治建设新路径,形成了一批成果经验,亟需通过工作体系的规范化、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工作运行的数字化,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新型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持续巩固拓展机构改革成果,为我们更好发挥法治建设职能作用提供坚实支撑。(二)从现实维度看,“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是推动补齐工作短板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山东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突出的表现是“规范化”不高,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对外联系机制不健全,部分法治建设工作协作配合不够顺畅,督促落实不够有力。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有待强化,突出的表现是“正规化”不强,系统内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占比不高,基层专业法治工作人员较为紧缺,队伍素质能力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有待增强,突出的表现是“数字化”不足,运用数字手段辅助科学决策、提升工作效能的措施不多。必须聚焦聚力、深入研究,紧紧围绕打造新型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推动立体化建章立制、系统化解决问题。(三)从实践维度看,“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是提升法治建设效能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新时代法治建设作出新的部署,针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领域重点环节,提出了全面具体的任务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统抓协调法治建设的主责机关,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的任务千头万绪,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目标任务更加多元,迫切需要有力有效的工作抓手,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助力、搭建平台。推进“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能够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形成科学的法治工作方法,锤炼专业的法治素质能力,健全高效的法治运行机制,推动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效能。推进“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去年以来,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身建设实际,建章立制、巩固提升,筑牢了事业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成效更加显著。(一)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深刻把握规范化建设核心地位,把规范化作为根本性、基础性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工作体系持续优化。纵向上,建强指导联络体系,修订完善厅党委会议事规则,主动加强请示报告,上下协同联动效能显著增强,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40余次,在政法机关中位居首位,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决策范围越来越多,切实做到了“上级有部署、司法行政见行动”。横向上,建强部门协作体系,推动建立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与部门联合发文、召开会议30余件次,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协同开展。业务标准持续提升。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发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项目指标,实施公证减证便民“十条措施”,提升法治为民服务水平。出台办理减刑假释《工作指引》,全省监狱系统办理“减假暂”案件1.1万起,推动出台政府立法、社区矫正、司法所、安置帮教、戒毒矫治等多项基础性工作标准。全系统累计出台制度规范1759项,修订完善制度规范794项,推动解决制度机制性问题3717个。工作流程持续规范。出台政府立法工作指引,规范涉土地征收、拆迁类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拓展司法鉴定便民服务渠道,创新公证服务模式,理顺仲裁工作体制,推动建立“仲裁、调解、诉讼”联动机制,推出涉企公证服务“专办窗口”,深化企业行业“法治体检”,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系统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超过700万件次,推出的律师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公证助力不动产“带押过户”、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等服务,惠及群众60多万人。(二)深入推进正规化建设,基层基础全面加强。把正规化作为关键内容和重要保障,围绕正规化建设夯实基础、稳固根本。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全面实施司法协理员制度,全省新录用或转任司法协理员2712名,累计投入6500万元用于司法所改(扩)建,所均面积达191平方米。开展监管场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34所押犯监狱全部建成刑罚执行办案中心,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加强社区矫正专门队伍建设,扩大“队建制”管理模式试点,87个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大队,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精准稳控。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出台锻造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实施意见》,制定全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分层分类建立人才库。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教育培训,全省21.6万名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持证履职、亮证执法”。律师行业举办刑事合规、知识产权等各类培训班12期,1.5万余名律师接受培训;公共法律服务行业2686名司法鉴定人、1002名公证员通过考核,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聘和培训持续规范,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能力素质持续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向好。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若干措施》,推动模范机关“三级联动”,组织青年“联学共建”,积极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廉政教育,全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举办“全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评选“法治为民实事”,打造“法润齐鲁”法治文化品牌。制定加强和改进表彰奖励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先进典型库,厅机关和厅属单位93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成为全国唯一实现律师行业“两代表一委员”全覆盖的省份。(三)深入推进数字化建设,运行效能全面优化。深化科技赋能,充分运用数字支撑,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决策执行更加科学。建成司法行政一体化平台,实现43个业务应用系统集成接入,完成法制审核审查、改革工作管理等6个模块开发,全系统注册开通账号2.86万个,接入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等6大领域40多个应用系统,累计共享数据820余万条,强力推进全系统“网上办公、掌上办公”。执法管理更加精准。加快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汇聚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案件信息18.3万条,开展电子证照在执法领域应用,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提升。推进“智慧监狱”“智慧戒毒”“智慧矫正”建设,全面上线APP应用,实现监狱民警执法移动应用、戒毒执法网上通办、社区矫正数据实时联动。为民服务更加高效。完善复议应诉平台建设,畅通网上申请、电子送达渠道,实现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依靠数字化解决行政争议能力日趋增强。规范运行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完善“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山东法律服务网”,真正让公共法律服务“抬眼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以“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打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体系、提升效能,奋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自觉把规范化建设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和摆布,努力办好党委政府关心的事,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优势担当。围绕夯实法治建设运行保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推动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推动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法治“堵点”。围绕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推动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产业发展、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领域立法,加快推动出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开发区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效能,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期待,优化法律服务制度举措,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支持海事海商、自贸区等仲裁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中期评估的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以正规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形象地位。聚焦“内强素质、外优形象”,持续推进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正规化。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探索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设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制定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司法厅一体化运行职责清单,统筹推进立执司守各环节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法治赋能司法所工作,推广司法所与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所所共建”模式,探索“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阵地履职能力。积极培育法治专业队伍,突出“严管厚爱”用人导向,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三)以数字化建设为保障,筑牢司法行政发展根基。实施数字平台、应用水平、基础保障提升工程,打造更多司法行政业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以数字化赋能安全稳定,结合监狱和戒毒场所布局调整实际,深化“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监狱、戒毒等领域应用,推进“智慧调解”系统与“一站式”调解平台对接,建强司法行政系统指挥平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以数字化助力高效治理,推进司法行政业务与其他部门工作协同联动,创新数字化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快专门矫治学校建设等进度,推动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以数字化促进系统集成,坚持整体思维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升级社区矫正、律师执业、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强化系统整合、资源集聚、管理集成,切实解决数字化建设碎片化、分散化问题,有效支撑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9/202412/a4da27ca-c95c-4fc1-a13a-3e5639c23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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