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24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山东省“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十条措施》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今年一季度,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对缩短公证办证期限,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拓展“一证一次办”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随后,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压缩公证办理期限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公证行业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及《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对公证提速、提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二、起草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部署要求,切实在公证行业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公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十条措施》。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省司法厅坚持边调研边推进,既努力在落实司法部的部署要求上更便民、再快捷,又充分考虑基层公证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地区间、公证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4月份,组织16市公证协会会长座谈,了解各地公证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全省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具体措施。5月初,将初步拟定的措施向公证服务基础相对薄弱的日照、德州、菏泽市征求意见,确保有关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能够落地。5月下旬,就《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征求意见建议,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中旬,就《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各地征求意见建议,并作进一步完善,于8月12日正式印发。

  四、重要举措

  《十条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的工作目标,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推动公证便民服务再扩围、再提速。一是进一步压缩公证办理期限。将司法部《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列明的150项“五日办”“十日办”事项统一压缩至“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相比于《公证法》要求的十五个工作日的办证时限大幅缩减。二是进一步扩大公证提速范围。制定《山东省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共有150项,《十条措施》增加82项公证事项(事务),山东省“五日办”公证事项(事务)达到232项。三是开展“当日办结”服务。为满足群众比较紧急的公证服务需求,在每个市选取1-2家公证服务示范机构,承诺35类、115项常用公证事项在24小时内办结。对于其中程序简单、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积极实现立等可取。

  (二)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服务理念。一是进一步推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部《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范围,将原有的80项扩大至195项,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公示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电话,方便群众直接联系,知晓清单内容,提前准备有关材料,为“一次办好”打牢基础。二是扩大“一次办好”服务范围。制定《山东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在司法部清单基础上增加120项,共计204项公证事项(事务)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三是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机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如缺少次要证明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在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的同时及时出具公证书。

  (三)切实加强公证服务保障。一是建立协同办证机制。为解决部分公证机构服务因公证人员不足导致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建立临时性协同办证机制,与其他公证机构协同办理公证业务,确保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倡导推行“不打烊”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推行预约全时服务,群众可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申请在非工作时间办理公证业务。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完善全省统一公证业务系统,畅通与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与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满足在线检索需求,提升公证服务质效。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7575/202412/a8511cc3-f0f2-4bd3-b686-b2598ae0a7d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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