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辽阔、高寒缺氧、生态环境脆弱……面对青海省特殊的地理环境,格尔木法院延伸职能、协同共治、源头预防,沿着109国道蹚出了一条环资审判的新路子——海拔4500米,一家法院的环资审判路
旗帜
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摘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初冬时节,北京城寒意渐浓,成群的鸿雁振翅南飞,与尚未褪尽的秋日绿意交相辉映,让自驾进京的才仁卓玛眼前一亮。
连绵雪山、无垠荒漠、高原戈壁、五彩经幡……这是卓玛的家乡——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打开导航,显示驱车从格尔木到北京要26个小时,但卓玛觉得这并不遥远,因为有一条路可以让她与2400公里之外的首都北京紧紧相连。
北京西二环阜成门桥到西藏拉萨,是109国道的起止点,全长约4000公里;其核心段格尔木市至唐古拉山镇,全长约420公里,沿途平均海拔超过4500米。这条路上,印刻着卓玛进京的足迹,也上演着一家法院的绿色守望故事……
延伸职能,让公平正义直抵最后一公里
一条公路,一辆警车,四五个人,构成了109国道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7月5日,太阳直射在北回归线附近,黎明悄然提前。晨光熹微之时,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便早早地从法院驱车赶往本次的巡回审判点——大柴旦。
自由肆意的牦牛、穿行而过的藏羚羊、成群结队的飞鸟……一路上风光无限,构成了一幅“人来鸟不惊”的万物和谐景象。
“2022年,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格尔木法院集中审理格尔木市、茫崖市、乌兰县、都兰县、大柴旦行政区辖区内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三合一’是格尔木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务实举措,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新挑战。”格尔木法院党组成员、主管环资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才仁卓玛说道。
案件管辖范围32.38万平方公里,面积相当于20个北京城,集中管辖的背景下如何让人人都享受到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巡回审判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意识到了非法采矿的行为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我会积极参与生态修复工作,为自己的罪行‘买单’。”被控非法采矿罪的被告人李某宝、康某涛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2023年10月,李某宝经周某立介绍认识韩某成,由李某宝向韩某成提供岩金矿石。同年12月,李某宝伙同康某涛在未取得采矿资质的情况下,多次组织人员在位于大柴旦行委三角顶北区域内盗采岩金矿石,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并将盗采的4156.68吨岩金矿石拉运至甘肃省玉门市某矿业公司进行选矿加工,得到合质金3816.6克。
最终,审判长冯珍珍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判决,这一案件的成功审理给现场旁听庭审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治课”。
但作为该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判长,冯珍珍在开庭前却有点忐忑不安。
2022年,作为格尔木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的冯珍珍应上级环资审判“三合一”的要求,被院党组调整到环资庭做“新手”进行环资案件审理工作,像她一样被调到环资庭的干警还有4名。
“环资审判‘三合一’,意味着环资审判团队不仅要人人精通民法、刑法、行政法及诉讼法律,还要对环资专业知识一清二楚,可以说环资审判团队一直走在‘赶考’的路上,一刻不敢停歇。”冯珍珍说道。
为了成为“全能型人才”,除了定期学习、研读涉环资案件程序、实体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外,建立“京青专家师带徒”机制则是环资审判团队的另一种学习方式。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殷雅琪是环资审判庭请来的“外脑”之一。“殷老师定期到院里教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案件中的专业知识,我们遇到不懂的问题也能随时在群里提问。”带着殷老师传授的专业知识,冯珍珍一行在巡回审判现场继续为农牧民们答疑解惑。
协同共治,好环境带来“飞驰”新生活
巡回审判后第二天,是格尔木和大柴旦两地的“大喜日子”,一场关于非法采矿相关案件的座谈会在青海省大柴旦行政委员会会议室如火如荼地召开了。
“环资案件的独特性之一在于犯罪地域特征明显,案发地点和类型较为集中。因海西州辖区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犯罪类型集中为因盗采矿石引发的非法采矿罪和因非法倾倒危废等引发的污染环境罪。”格尔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向参会各方介绍道。
管辖范围广、干警数量少、案件类型集中,如何在最短时间内以最高质量解决难题、实现多赢?
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不能忽视的是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
因该起非法采矿案行为地位于大柴旦行政委员会所在辖区,大柴旦行委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有矿产资源管理职责,格尔木法院便邀请其相关负责人围坐在一起,群策群力,共商共治。
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发挥各自职能,共商建立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格尔木法院与大柴旦行委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在会上沟通推行“诉前制发禁止令﹢判前做全面评估﹢判后研提司法建议﹢执后回访监督”的案件审判执行机制,并签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沟通协作意向书》,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大保护格局。
这是格尔木法院扩展环境综合治理合力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伴随区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新兴产业不断涌现,探矿权纠纷、碳排放权交易纠纷、供用气合同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等新类型环境资源案件陆续出现。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已然不能满足时代之需,扩大环资保护“朋友圈”才能有效解决“新问题”。
“回答时代之问,需要携手大道同行。以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国之大者’为己任,各方都责无旁贷。”王军说道。
成立“双碳”工作小组,选择传统农业的农林公司与光伏能源的新能源企业,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生态保护教育基地,联合企业召开“碳汇﹢司法”问需座谈会;
成立协调联动工作小组,加强府院共建,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分析新情况、研讨新问题,印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同联动工作办法》;
成立唐古拉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与环保艺术协会协作,制作格法环资明信片、铺设公益售卖展台、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迎合群众环保新需求。
……
在格尔木法院与其他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下,海西州逐渐优化的生态环境助推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又倒逼生态环境愈发优化,海西州的“环保大气候”逐渐形成。
109国道两侧,农民种植的原生态枸杞把枝干“压弯了腰”,牧民养殖的羊群低头啃食着青草,远道而来的游客停车驻足在网红景点前拍照打卡。
“环境好了,游客多了,我们的钱包也鼓起来了,日子越过越好了……”109国道附近的民宿老板谈起生活的变化滔滔不绝。
在109国道上飞驰的,不仅有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自驾游车辆,还有不断优化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源头预防,在环资保护路上向前多走一步
“各位游客,您面前的展板所展示的是国家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这是国家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制定的法律……”在一群游客的包围下,霍文艳的声音回荡在荒芜苍茫的无边旷野间。
自格尔木法院沿着109国道驱车十余公里,路边几间简易集装箱房屋映入眼帘,旁边则是十几编织袋的塑料瓶和废旧纸张,这里是青藏绿色驿站格尔木驿。
霍文艳是格尔木市长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的一名志愿者,2023年从家乡辞去工作后,毅然来到格尔木市投身于环保事业。
“环保工作就是一群有趣的人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当人们对霍文艳的抉择发出质疑时,她常常会这样说,“我们的工作就是处理‘车窗垃圾’,为中途休息的游客讲解环资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志愿者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正是通过格尔木法院环资庭法官讲授的“环资法治课”。“我们和环保公益组织合作,一方面是想借助这个平台宣传环保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也能让大家知道环保事业有法院在关注、在支持、在助力、在担当。”冯珍珍说道。
像这样由格尔木法院对接的公益驿站在109国道上共有6个,途径格尔木、纳赤台、西大滩、昆仑山口、风火山、沱沱河,全长408公里,最高处海拔达4767米。每到一处,格尔木法院环资庭干警便开设法治课、更换展示牌、慰问志愿者,用冯珍珍的话说,星星之火终会引发燎原之势。
公益驿站最后一站的所在地是长江源头——沱沱河。
2005年,为响应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政策,唐古拉山镇牧区的128户牧民放下牧鞭,离开世代放牧的草场,走下唐古拉山,相继搬迁到格尔木市落户,长江源民族学校则是这些牧民孩子的求学之地。
走进学校的群团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一场法治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治宣传手册和格尔木法院干警制作的废品改造工艺品展陈在展柜中,“源头一滴水,世界一条江”的标语随处可见,十分显眼。
“这些草原上来的孩子大部分是藏族,对自然和生命充满了敬畏之情,法院的环保工作真正体现了‘从娃娃抓起’,充分发挥了‘科普﹢法治﹢生态保护’综合教育功能。”长江源民族学校校长李军说道。
近年来,格尔木法院通过“走出去”的方式,为环资保护提供更全面、更具体、更实用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大环资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从源头入手,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海西贡献司法力量。
“环资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证明我们的前端预防工作做得越来越好,环资工作就是要下‘绣花功夫’,抓早抓小抓前端。”冯珍珍说道。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脉定向:“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一直以来,格尔木法院始终牢记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贯彻绿色原则,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协同共治,坚持源头预防,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平均海拔高达4500米的109国道核心段,是格尔木法院人每天的必经之路,未来,他们不知道还要在这条路上行多远、走多久。但可知的是,人比山高、脚比路长的生生不息精神正在109国道上延续,绿色守望故事正在青海大地不断上演,勃勃生机的万物在这片瑰丽奇特的土地上,正在以自己的方式蓬勃而生……
(见习记者 孙林林)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访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
记者:面对青海省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青海法院在环资审判中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张泽军: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青海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把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扛牢源头责任,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聚焦青海生态环境易损难修特点,坚决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截至11月30日,青海法院依法妥善审结一审环资案件5437件。例如在审理涉木里矿区相关案件中,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贯穿涉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系列案件审理的始终,将依法审理案件与落实中央精神、治理修复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提振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记者:结合青海省的实际情况,请您谈谈下一步青海法院如何紧密结合环资审判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张泽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青海省委锚定党中央确定的总目标,结合青海实际作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系列具体安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青海迈向现代化的最大发展优势、最大政治责任。青海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将以“干一年,看三年,谋十年”的政治定力和法治担当,坚持“自然为上、惠民为本”,突出共建共治共享,聚焦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涉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强化府院联动,主动融入综合治理大格局,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青海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记者:青海法院如何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张泽军:我们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先后在可可西里管理处索南达杰保护站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在西宁北山美丽园设立“南北山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修复基地”、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国家长期科研基地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基地”,构建起“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首批聘任20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理论和实践特长、行业和专业优势,帮助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技术难题,提升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质效。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法治深壹度》等栏目共同推出《护佑多样生物》《依法治水共护黄河》《守护三江源》等节目,主动宣传司法守护蓝天净土的青海故事,推动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由打击向预防转变、由治罪向治理用力。
(见习记者 孙林林)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9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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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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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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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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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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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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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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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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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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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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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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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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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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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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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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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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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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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