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权益索赔难 执行威慑促和解

时间:2024-12-2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加班加点地执行,我爸的工伤赔偿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

  近日,合川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震慑,成功为申请人追回部分工伤赔偿款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工作结束时已是晚上八点,申请执行人的女儿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谢意。

  

  2020年,袁某受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佣劳动作业时,从钢架上摔下致全身多发损伤,后被认定其为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袁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原告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费用共计3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因某建筑劳务公司在调解书指定期间未履行给付义务,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对某建筑劳务公司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后袁某又向法院提交申请,追加某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宋某为被执行人。

  合川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其股东宋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应当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承担连带责任,遂将宋某追加为被执行人。

  追加成功后,执行干警冻结了被执行人共计7.6万元并扣划给袁某。同时,执行干警前往某建筑劳务公司和宋某住处实地调查,但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宋某行踪,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11月19日,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宋某的行踪。执行干警闻讯而动,将被执行人宋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劝诫宋某,其不履行给付款义务、隐瞒财产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利后果。

  最终,在执行威慑下,宋某认识到错误,承诺分两次支付赔偿:案款当场支付12.4万元,剩余案款14.2万元于2025年1月29日前支付完毕。

  下一步,合川法院将以涉民生执行案件“2025·迅雷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让“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66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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