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执行丨因案施策巧执行

时间:2024-12-24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我想对贵院为我提供的帮助和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今天,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放下了,可算是能睡个踏实觉了!”

  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感谢信,申请执行人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他内心的喜悦与感激。执行法官因案施策,积极推动交叉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4年8月,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接收一起由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定移送交叉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某中草药种植集团公司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某中草药种植集团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支付尚未履行的桑黄收购款75000元。申请执行人李某向通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

  僵局——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执行人李某向被执行公司提供中草药桑黄,但被执行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在执行查封时,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公司账户中没有任何财产。导致该案在执行中无财产可供执行。

  转机——移送法院将药材进行了保全

  

  

  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对被执行人收购的桑黄进行了保全措施。虽然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现金,却有可供执行的设备、物品甚至动物、植物等实物资产,执行干警认为,可将实物兑换成“真金白银”。通铁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桑黄封存地点进行勘验,确保这批药材可以成功拍卖变现。

  难题——245斤桑黄如何“变现”

  在办理保全案件过程中,执行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想要使245斤桑黄变现,实现保全目的至少存在两大难题:

  一是桑黄保值难。中草药受时间季节市场影响,价格变动大,卖出不及时可能造成大幅贬值,无法达到保全目的。

  二是桑黄处置难。面对245斤桑黄如何处置,如何寻找购买人成为难题。

  破局——当机立断寻找销路

  为了解决难题,执行局法官一方面积极协商寻找购买人,通过拍卖的方式变现。执行法官深入中草药市场进行调研,多次询价勘察。咨询有关专家,以确保拍卖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鼓励被执行人积极与市场上的潜在购买人进行协商,并组织有意向的购买人集中到桑黄封存现场验货并公开竞价。

  变现——及时将变卖所得案款予以发放

  8月底,被执行人联络到常年合作的南方某药材收购公司,并以最优价格达成协议。经执行干警与双方沟通后,被执行人表示会先把这笔订金打到法院账户,收到尾款后再将剩余执行款补齐。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了这种还款方式。

  被执行人在9月前后分别向法院缴纳了5000元和10000元两笔执行款,执行干警及时将这笔钱发放至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后经承办法官多次督促跟进,12月2日,被执行人将剩余尾款缴纳至法院账户。目前,通铁法院已将案件执行款75000元全部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此案件现已执行完毕。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角度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兑现。接下来,通铁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8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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