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以保促调 高效化解两千万余元涉企纠纷

时间:2024-12-24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广德市法院采取“保全+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标的为两千万余元的涉企案件,在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某光伏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经营之需在某铝业公司处购买铝材,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某铝业公司陆续向各方供货。后因某光伏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2024年7月,双方签订货款支付协议,某光伏公司通过向某铝业公司发货产品组件、支付银行承兑等方式,结清关联公司所欠货款,但某光伏公司仍欠某铝业公司2151万余元。经多次催要货款无果,2024年10月,某铝业公司诉至广德法院,要求某光伏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公司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经审查,原告公司提交的保全材料及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当即冻结了被告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等,并送达了保全裁定书。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实施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公司联系,深入了解案件详情,为庭审时调解打下基础。被告公司对原告公司诉称的事实和款项没有太大异议,但表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确实难以立即偿还全部货款,希望能够分期付款。

  开庭后,法官在法庭上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阐明利害,告知其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及采取保全措施产生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为原告公司分析利弊,引导其换位思考,可以在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上再商量,并加上相应的违约条款用以督促被告公司主动履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原被告当庭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12月10日,被告公司已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完第一笔400万的款项,承办法官根据调解协议约定解除了对其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333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