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法院“三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21-03-01 来源: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三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治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召开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后,州分院党组立即组织州直两级法院召开视频会议,就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细化措施、分解任务、科学统筹、狠抓落实”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及责任清单,以全面从严治党及廉政建设助推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明确任务分工规范权力运行。修改完善《2021年伊犁州分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清单》《党组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抓好审判业务第一要务的同时,融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到常议常查。压力传导,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干警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干警正确行使各项权力,切实将责任落到每名干警身上。

  加强监督制约从严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内部管理监督、基层党组织监督合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各项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制定《伊犁州分院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严的要求贯穿全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衡量法院干警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标准。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制定《伊犁州分院关于对自治区高院2020年度政治体检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两级法院对照问题及时整改、对账销号,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在州直两级法院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823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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