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丨以高水平业务管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定,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要求,吉林省检察机关将检察业务管理作为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着力打造融合业务指导、业务管理、业务评价的公益诉讼检察“大管理”体系,着力构建一体管控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科学管理机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聚力转理念,以构建“指导+管控+评价”三位一体的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智能化管理
业务管理重在着眼全局,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树牢“大管理”理念,省、市两级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大要案指挥中心,构建省院主导、市院主责、基层主办的一体化履职体系,为实现纵向一体化管理夯实基础。同步研发建设公益诉讼一体化协同指挥平台,有效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指导不充分、管理碎片化等瓶颈问题。将12项一体化工作机制成功嵌入协同指挥平台,设置6个功能分区并搭建15个内部管理应用场景,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案件一网通办、人员一体管理、司法资源一体共享,打造案件从进口到出口全程全员动态管理新模式。平台运行以来,法律监督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依托平台实现有效业务指导。省院各项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均通过管理平台部署,案件办理流程、综合工作进展全程可视化,确保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聚焦目标、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同时,实时展示全省公益诉讼业务数据质效态势,省院在开展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制约办案质效的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适时制发工作指引,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下指导和督促整改,使业务管理落实落细。
二是依托平台实现有力业务管控。案件管理是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省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目标导向,牢牢牵住精准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这个“牛鼻子”,尤其是对涉案范围广、办案有阻力、整改难度大的“硬骨头”案件,符合大要案认定标准的,主动纳入重点管理范畴,坚持省院统一指挥和调度、统一案件管理和研判线索、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把关案件关键环节,切实加强案件、案例、人才、公共关系“四维管理”,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依托平台实现精准业务评价。精准评价“检察产品”质量是有效管理的要素之一。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省、市、县三级院办案人共同对同一案件质量负责,同时,建立大要案线索、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制度,省级院监督市级院、市级院监督基层院,从案卡填录、流程规范性、文书质量、办案效果四个维度进行层层把关和全面评价,办案流程、评价意见全程留痕,旨在通过三级院一体办案、一体撰写典型案例、一体形成工作指引,促进检察机关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
聚力强机制,以构建融合“宏观管理+微观管理”的业务管理机制实现科学管理
办案部门做实自我管理是检察业务管理的基础,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案件管理与办理并重,克服“重办案、轻管理”的倾向,既向办案要质效,也向管理要质效,以创新管理机制实现科学管理、有效管理。
一是主动落实落细检察长、检委会的宏观业务指导要求。主动将自身的“小管理”融入全院的“大管理”格局,以检察长和检委会的宏观管理为统领,主动融合好案管部门的专门管理,共同提升业务管理质效。按照最高检、省院党组关于“公益诉讼检察要以立法为契机更加精准、规范”的工作要求,省院先后研究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全面夯实高质效办案基础,努力做到最高检和省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在哪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项管理举措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建立办案部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机制。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落实案件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构建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专项评查”双轮驱动的微观管理机制,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一方面,完善案件质量定期自查机制。对已办结的案件常态化组织核查,并作为案件归档前的必经程序。建立检察官自查、主办检察官复核、办案部门负责人审定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明确办案部门负责人、主办检察官、检察官权责清单,落实落细办案主体责任和案件质量检查责任。对于本部门或者本条线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案件质量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同时,梳理全省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聚焦立案、调查、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重点环节,形成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统一全省案件质量检查标准,引领广大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完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机制。对全省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年度专项评查,2023年在全省开展了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百日攻坚”专项活动,2024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办案质量提升专项活动,组建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吉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纠偏纠错的功能作用。坚持实质化评查导向,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公开“晾晒”,形成公益诉讼办案负面清单,为低质效案件精准“画像”,并将评查问题纳入业务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能。
三是构建“大案精办+小案快办”工作机制,兼顾公益保护办案效果和效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内在要求不仅要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更要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吉林省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工作要求,建立“大案精办+小案快办”工作机制,做到“繁”出精品、“简”出效率。一方面,按照有代表性高质效标准制定具有吉林特色的大要案标准,大要案标准以“可诉性”为核心,并贯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始终。立案前,省院大要案指挥中心对各分州市院上报的大要案线索进行精准评估,符合大要案线索标准的,由指挥中心全程督办、全流程跟踪,确保“硬骨头”案件精准突破,办出影响力;案件办结后,各分州市院结合案件效果向省院申报大要案,符合大要案标准的经省院公示后进入典型案例库,切实以“可诉性”促进提升精准性、规范性。另一方面,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创新“小案快办”模式,出台《关于依法快速办理简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暂行规定》及指引,及时督促修复公益损害,避免小问题演变成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难题。“小案快办”机制建立以来,成功办理了辽源28小时督促整改城市主干路返污、吉林48小时消除行洪安全隐患等一大批“小案”,用越来越快的“检察速度”向人民群众传递了越来越暖的“检察温度”。
聚力提素能,打造“专业化+数字化”的高素质公益诉讼检察队伍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领域宽、专业性强,亟须打造专业化的高素质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以“三个注重”,实现“案件管理”与“人才培养”两手抓、两手硬。注重统筹管才,实现人才分层分类管理。围绕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教官、业务骨干三个层次,分层分类科学管理公益诉讼检察人才,通过运用“培训+办案+研究”的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培养了更多遇案能办、提笔能写、开口能讲的优秀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并将公益诉讼业务骨干组建为不同领域的专业化团队,最大程度释放人才效能。省院制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专业化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组建黑土地保护、外来物种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16支专业化团队,对重点领域规范化办案、前沿理论研究等开展专项攻坚,形成“大要案办理+理论研究+社会治理+立法完善”的“一体化”“一条龙”专业化团队工作模式。比如,由省院分管副检察长带头组建、省市县三级院骨干人才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专业化团队办理的“莫莫格湿地保护”案,入选了世界湿地保护大会中英文案例集、最高检首批湿地保护典型案例。
人才培养与科技赋能相辅相成,是进一步实现公益诉讼现代化、法律监督高质效的“关键变量”。省院专门下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数字检察引领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以数字检察助推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建设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促进类案融合式监督、大要案跨区域办理、社会治理系统性完善。其中,由省市县三级院女检察官组成的反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护团队,通过监督模型有效排查出受家暴妇女未得到保护线索,所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评为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今年,省检察院成功举办了全省首届空天数据技术应用实训演练,通过“专题培训+实训演练”打造了一支既精通检察业务又熟悉空天数据技术应用的专业化团队,进一步探索完善“专业化+数字化”人才培养新路径。
在今后的工作中,吉林省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部署要求,聚焦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持续强化检察业务管理主体意识,在办案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提升办案质效,以高水平的业务管理推动吉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作者:
王任刚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宏宇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冯文娟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
来源:检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tpxw/202412/t20241224_67734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