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我们的工钱终于追回来了”

时间:2025-01-0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官,3年多了,我们的工钱终于追回来了。”近日,农民工黄某等5人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场景温暖令人动容。

  

  当事人向检察官赠送锦旗。

  2021年6月13日,黄某等5人受李某雇佣在葡萄种植基地从事挖沟、施肥等工作,务工后向基地所属的某农业公司及李某追要工资,但双方均推脱未予支付。因缺乏欠薪证据,黄某等人辛苦讨薪3年未果。2024年11月12日,黄某、任某作为欠薪代表到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求助,两人情绪十分激动,要求检察院帮他们追回血汗钱。

  该院检察长亲自接访,耐心倾听申请人的诉求并安抚其情绪,详细询问务工过程及欠薪金额等情况,从法律层面和情理角度细致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告知申请人提供申请监督材料,通过正确途径表达诉求,化解了申请人疑虑。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即刻前往申请人务工所在地青铜峡庙山湖开展实地调查,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检察官未能联系到李某,也未查到李某的准确住址,案件调查陷入僵局。后检察官在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积极配合下了解到涉案葡萄种植基地情况,并联系到了基地承包单位某农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认可在庙山湖承包了葡萄种植,并委托某苗木公司管理,尚有部分费用未付清。经调查,李某系某苗木公司员工,李某和某苗木公司应向黄某等5人支付工资共计50407元,案件事实得到了确认。

  

  青铜峡市检察院组织现场调解,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

  由于申请人与欠薪人矛盾较深,双方曾多次发生争执。承办检察官决定召集某农业公司实际负责人和黄某等5人当面调解,同时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消除矛盾隔阂。在多方合力协调下,双方作出让步,最终约定以3.8万元作为和解金额,由某农业公司先行代为支付,后续再与某苗木公司自行解决。当日,该公司便将3.8万元工资交于5人,历时3年多的矛盾纠纷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成功化解。

  截至目前,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30件支持起诉案,促成当事人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协议6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22件,其中在开庭前达成调解15件,帮助3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7.2万余元。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501/t20250102_961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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