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赴滁州马鞍山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立法调研

时间:2025-01-0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质量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立法工作,12月26日至27日,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大常委会社建工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业务处室同志组成立法调研组,赴滁州市、马鞍山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安徽环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公司、马鞍山饿了么站点、马鞍山快递业协会等,并分别组织召开了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以及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从业情况,面对面倾听企业与劳动者的困难和诉求。同时在马鞍山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行业协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工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既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调研组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要深入了解企业和劳动者现实情况,深挖问题根源,抓住主要矛盾,增强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调研组将全面梳理研究本次调研意见建议,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fyw/5764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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