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治护航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2025-01-02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农垦法院法治护航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工作情况。农垦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茗作主旨发布,农垦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志刚通报相关典型案事例,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爽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现场发布会通报表明,农垦中院于2024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四全”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并压茬开展法治护航春耕备耕、夏耘夏管、秋收保丰、冬储冬藏等“四季”司法护农专项行动,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垦区农业生产“两不误”“两促进”。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司法服务机制。今年,农垦法院落实环资“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建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黑土地区域协同保护体系,审结涉农用地刑事案件23件43人,妥善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件153件,严守耕地红线,促推建设高标准农田。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环境资源案件引入“复植补种”生态修复机制,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70.94万元,督促被告人修复耕地38.71亩、补植林木35.73立方米、放流鱼苗400公斤,促推黑土生态持续改善、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司法服务机制。农垦法院聚焦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资等农业生产要素,在保障粮食“种得上”“产得出”“供得优”上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办理涉种子案件27件、涉农药化肥案件238件,严惩非法销售伪劣种子刑事案件,让犯罪分子既获罪又赔钱。办理涉农机合同纠纷案件105件,对农业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措施159件次,促成执行和解219件,自动履行420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强制措施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农业发展司法服务机制。农垦法院围绕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防范农业企业经营风险、优化大农业发展环境等重点领域,既对重点案件“示范会诊”、也对重点企业“敲门问诊”,积极为农业发展主体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妥善审理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产业等纠纷34件,办理农场企业清收清欠案件44件,依法兑现北大荒等产业集群胜诉权益1.25亿元,适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453件次,助力农业企业重焕生机、健康发展。促推涉农纠纷源头治理,诉前化解涉农矛盾纠纷1941件794.58万元,平均结案时间10.85天。延伸服务优化农业产业发展环境。走访涉农企业147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58条,排查解决涉农企业法律风险点问题61个,制发司法建议47份,得到了北大荒集团等辖区企业的充分认可和推广落实。建立健全惠农司法配套工作机制。农垦法院建立了人民法庭、便民服务站、便民联系点、社区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司法服务网络,推动多元解纷方式多样化、流程最优化、成本最小化、效能最大化,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做实“家门口”诉讼服务。推进线上多元解纷工作进农场社区、进涉农企业、进农服平台,让142家涉农企业、58万农场职工、449家基层治理单位一“键”链接、“码上”解纷。做优“农忙节点”诉讼服务。在春耕、秋收等农忙节点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开展“四优先”服务案件688件,开展错时巡回司法服务321件次,让职工群众诉讼解纷不误农时农事。开展“农垦法院二十四节气”系列司法护农宣传活动195次,发布典型案例31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相关稿件40余篇。

      农垦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铁主持发布会公布的七大典型案事例,通过介绍两级法院建立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惩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和依法保护种植户合法权益等典型做法和办案经验,向公众传达了农垦法院维护辖区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现了农垦法院法治护航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工作成果。

      答记者问

      人民法治记者提问人民法治记者提问

      农垦法院“涉农”司法服务专项行动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农垦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爽回答

      感谢您的提问。农垦法院提出的“四全”司法服务举措综合考虑了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特点。主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保障农时农事的原则。龙江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和一年一熟的作物熟制决定了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要抢抓农时。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身又具有谦抑性的特点。因此,农垦法院根据春耕、夏管、秋收、冬藏等农事节点的不同司法需求,开展“全周期”司法服务,确保司法工作与农业生产经营“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坚持保障农业要素稳定安全供给的原则。农业生产涉及耕地、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资、农服、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农垦法院在司法办案中加强农业生产“全要素”司法保护,并注重开展前瞻性、预防性的延伸服务。比如,针对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这一特点,我们在执行工作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农忙时节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对农机作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三是坚持保障全产业链转型升级的原则。垦区目前正在全力构建层次分明、相互协同、高质高效的“耕种管收储运加销”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农垦法院围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高职工群众收入为中心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在司法助力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上下实功。四是坚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原则。垦区将在率先实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全面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对此,农垦法院紧紧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领域”振兴要求开展司法服务,努力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上见实效。黑龙江日报记者提问

      黑龙江日报记者提问

      2025年,农垦法院对涉农司法服务还将出台那些举措?

      农垦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志刚回答

      谢谢您的提问。下一步,农垦法院将持续深化“四全”司法服务,不断优化强农惠农富农司法举措,推进司法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更”。一是办案更快。对于春耕备耕、秋收保丰等重要农时节点发生的涉农案件,将继续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做好错时司法服务,确保司法办案与农时农事两不误。二是打击更准。将继续依法从严审理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相关犯罪追赃挽损判决执行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有效打击震慑犯罪。三是处置更稳。对农机、农作物等涉农物资的处置,将继续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普法更早。将在农忙开始前集中开展涉农普法宣传活动,促进矛盾风险提前防范、事前化解。同时,用好农垦法院案例“富矿”,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等方式促推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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