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不止,微光成炬 ——福州中院普法工作获全国通报表扬

时间:2025-01-02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普法工作是法治现代化事业的重要一环,公民知法、懂法和守法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路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普法宣传工作创新,致力于让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让法律与生活同行。日前,福州中院因普法工作成效显著,荣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坚决扛起普法责任。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福州中院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立足司法职能,针对新时代普法需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精准施策,助推平安福州“法味”更浓。组建19支宣讲实践先锋队,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近年来相关法治宣传项目连续获得“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福建法院十大政治建设创新举措”等殊荣。

  全面提升普法质效。福州中院积极融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策划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从企业到社区、从乡村到学校、从线上到线下……在“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中,将法治理念融入群众生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白皮书等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宣传法治理念。积极探索直播普法新形态传播,将法律知识“搬”上“云端”,与福建电视台联手,在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帮帮团”办事窗口,以常态化“直播带法”形式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开展直播40场,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欢迎。

  打造特色普法品牌。福州中院深度挖掘法院案件资源,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出了一系列特色普法栏目和宣传活动。在福州电视台开设《榕法时空》栏目,选取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让群众懂法知法用法。同时,福州中院还运用动漫、漫画、情景小剧场等形式,在新媒体平台打造了“榕法微光”“普法时间”等系列特色普法宣传品牌,围绕群众关心的身边事、身边案,开展精品案件普法宣传,显著提升了普法宣传的效能。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1/id/8593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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