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让“狩猎者”变“植绿者”

时间:2025-01-02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判决被告人履行“补植复绿”的替代性修复方案,用补植复绿的方式来修复受损生态。

  据悉,2021年以来,宋某某在保靖县水田河镇孔坪村夯图国组周边的山林安放猎套猎捕野生动物,先后捕获野猪、果子狸、小灵猫、猪獾等野生动物数只,经鉴定,查获的野生动物总价值为16000元。宋某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及时修复生态环境,检察机关提出让宋某某以替代性生态修复即补植复绿方式来弥补因非法狩猎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失。现宋某某已主动按照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在保靖县水田河镇孔坪村种植了60株树木,且经验收合格,此举不仅能改善生态环境,亦能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不断显现的背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与守护,下一步,保靖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涉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使修复性司法理念真正落地生根,以司法之力守护更加绿色的美丽保靖。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592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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