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院:继承财产引纷争调解平衡“法理情”

时间:2025-01-02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谢谢你,钟法官,真没想到在你这儿就把问题解决了。原来我还担心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找回往日的安宁。”近日,一起继承纠纷案的当事人将一面鲜红锦旗送到了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钟爱华手中。小小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情感认同和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据悉,原、被告是兄妹关系,父母先后去世。二老名下有一处房屋,父亲齐某陆名下有存款109000元,以及齐某陆去世后的家属死亡抚恤金4万余元。原、被告在遗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于是将案件诉至法院。

  由于二老没有留下遗嘱,一审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判决均等分割房屋权属份额,同时要求当事人齐大某(长子)在判决生效后的五日内分别向原告齐二某(二妹)和被告齐三某(三妹)支付分割款28816.3元。然而,一审判决生效后,齐大某认为判决不公,于是向阜新中院申请再审。

  钟爱华作为再审法官,收到案件经认真阅卷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详细了解各方的意见,发现3名当事人就财产的分配问题存在一定分歧,经多次电话和当面沟通,以及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结合一审法院庭审记录的情况,承办法官梳理出案件的矛盾焦点。三兄妹对房屋权属平分无争议,但再审申请人齐大某对自己垫资支付母亲善后费用,让两妹妹在继承分配中平摊,及未提取的丧葬费、抚恤金分配数额存有争议。鉴于双方本为同胞兄妹,如直接进行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认为入情入理入法的调解才能从根本上解纷止争。

  为了让当事人明晰继承内容,承办法官制定了详尽的解纷清单,并从法理、亲情等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齐大某分别给付齐二某、齐三某房屋折价款、被继承人齐某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分割款28816.3元及齐某陆的丧葬费、抚恤金分割款,合计82500元,房屋归齐大某所有,两姐妹配合齐大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齐某陆的丧葬费、抚恤金归齐大某所有,两姐妹配合齐大某办理手续。各方当事人对分配方案均表示满意,至此该案调解结案。

  继承纠纷作为常见的一类家事案件,其背后往往有复杂的社会关系。承办法官钟爱华表示,审理继承纠纷,审的是遗产,理的是家事。不能只讲法条,要想彻底化解矛盾,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才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纠纷的实质化解。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4423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