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权利保障及受理规定科普

时间:2025-03-0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事诉讼起诉权利保障及受理规定科普

打官司,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起诉能不能被法院受理。今天,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来给大伙讲讲这方面的事儿。

法院得保障咱老百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只要你的起诉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条件,法院就必须受理。比如说,老孙因为被人打伤,向法院起诉。他的起诉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打人者,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要求赔偿医疗费等,也有事情的经过和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得在七日内立案,还得通知老孙。

可要是不符合起诉条件呢?法院也得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受理。像老钱起诉邻居,说邻居家的狗叫声影响自己休息,要求邻居把狗送走。但老钱没弄清楚,这事儿属于物业管理范围,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民事纠纷。法院就会裁定不予受理。要是老钱对这裁定不服,他还可以提起上诉。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一直盯着这些规定的落实情况,保障大家的起诉权利。大家要清楚,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肯定会管。要是起诉被驳回,也别慌,看看能不能上诉。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让法律知识走进生活,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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