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止诉讼规定

时间:2025-03-11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事诉讼中止诉讼规定

打官司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诉讼中止的情况。今天,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给大家讲讲。

有好几种情况会让诉讼中止。要是一方当事人去世了,就得等他的继承人决定参不参加诉讼。比如说在一场遗产继承纠纷里,原告突然去世,这时候诉讼就得先停一停,等原告的继承人表态要不要接着打官司,继承人确定参加后,诉讼才能接着来。

要是一方当事人突然没了诉讼行为能力,还没确定法定代理人,诉讼也得中止。就像在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里,被告突然得了重病,失去了诉讼行为能力,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就进行不下去了。

要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了,还没确定谁来承受权利义务,同样会中止诉讼。另外,一方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像遭遇地震、洪水这些自然灾害,没办法参加诉讼,诉讼也得暂停。还有,如果这个案子得根据另一个案子的审理结果来,可另一个案子还没审结,那这个案子也得先停着。比如说在一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有没有效得看另一场关于房屋产权确认的案子结果,可产权确认案还在审理,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得中止。

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一直关注这些规定在实际诉讼中的实施情况,就为了保障诉讼程序合理合法。大家要清楚,诉讼中止是为了让案子在更合适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要是碰到相关问题,赶紧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司法公正,让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大众。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