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判组织规定

时间:2025-03-1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判组织规定

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和普通程序有所不同。今天,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给大家讲讲。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意味着,不像普通程序那样需要合议庭审理,一个审判员就能搞定。比如,在小额借贷纠纷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官一个人就能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而且,这种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开庭通知等程序,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法庭辩论顺序等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时,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以提高审理效率。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一直关注这些规定在实际审判中的运用,保障简易程序高效运行。大家要清楚,简单案件审判组织更精简。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司法审判高效公正,推动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