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小额诉讼程序排除适用规定

时间:2025-03-1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事诉讼小额诉讼程序排除适用规定

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用小额诉讼程序。今天,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给大家讲讲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像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比如离婚、遗产继承等,涉及复杂的身份关系和权利认定,不能用小额诉讼程序。涉外案件,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法律,处理起来更复杂,也不适用。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比如房屋质量纠纷需要专业鉴定的,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无法正常送达和审理,也不适用。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以及其他不宜适用的案件,都不能用小额诉讼程序。

举个例子,老王起诉老杨要求确认房产所有权,这种财产确权案件就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一直关注这些规定在实际中的执行,保障司法程序合理合法。大家要清楚,小额诉讼程序有明确的排除范围。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司法程序高效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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