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遇不公想翻案?先分清再审与检察监督!

时间:2025-05-06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打官司遇不公想翻案?先分清再审与检察监督!

打官司输了想翻案,申请再审和检察监督该选哪个?很多人在这两个途径间犯迷糊,其实它们就像两把不同的“法律钥匙”,各有妙用。今天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结合《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带大家看清它们的区别,找准维权方向!

一、出发点大不同

申请再审,是为咱老百姓的私权利撑腰,好比自己给自己找公道;检察监督则是对公权力的体检,检察院盯着法院审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二、受理规则有差异

申请再审,咱得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比如省高院)提出,且要明确再审事由;检察监督呢,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线索只能提交给与生效裁判法院同级的检察院,记住,不是上级检察院哦!

三、审查范围不一样

法院再审就事论事,只审查你提出的再审事由。比如你说有新证据,但新证据不被认可,即使法院发现其他程序问题,只要你没提,也可能不处理。而检察院监督是全面扫描,不仅看你申请的内容,自己发现的程序违法、虚假诉讼等问题,都会一查到底。

四、抗诉结果有门道

检察院抗诉不代表一定支持你的请求。因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错误抗诉,改判可能性大;若是程序违法抗诉,这是在监督法院公权力,不一定直接让案件翻盘,但至少给了你重新审理的机会!

搞懂这些区别,维权才能少走弯路!你更倾向用哪种方式维权?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出谋划策!

《法制内参》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现面向社会诚招调查员。我们将共同致力于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和扫黑除恶等工作,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联系电话:010-5621274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