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选有分歧?商量好了再定

时间:2025-05-2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监护人选有分歧?商量好了再定

家里老人病倒,几个儿女都想照顾,但想法不一样,这该听谁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解释,只要是有资格当监护人的,大家可以坐下来商量,但必须得尊重老人自己的想法。

陈老伯患上老年痴呆后,大儿子在外地开公司,想把父亲接过去请保姆照顾;二儿子怕自己照顾不好,想送父亲去养老院;女儿住在本地,坚持要把父亲接回家亲自照料。三兄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还是居委会主任带着大家一起,问清楚陈老伯想和女儿住,这才签了协议:由女儿当监护人,两个哥哥按月给生活费。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处理过不少类似纠纷,发现有些家庭只想着自己方便,完全不顾老人意愿。要知道,商量监护人选,必须把被照顾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一家人既能解决问题,又不会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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