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看不懂?这2个漏洞,可能藏着错判!

时间:2025-05-2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判决书看不懂?这2个漏洞,可能藏着错判!

满心期待等来判决书,翻开却发现“一头雾水”?证据列了十几条,法官却不解释为啥这样判?遇到这种“蒙混过关”的判决书,千万别轻易认栽!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结合《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教你一眼看穿判决漏洞,守住公平!

收到判决书先别急着叹气,重点看这2个不对劲的信号:

一、证据“走过场”,判决没说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5条,判决书必须写明证据认定理由和判决依据。如果只罗列原告、被告提交的证据,却不解释为何采信或不采信,比如“原告提交的借条,本院不予认可”却不说明原因,这就属于程序违法!

二、跳过关键环节,直接“下结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官必须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审查。若判决书里看不到这个过程,直接得出“原告败诉”的结果,就像炒菜不放调料——缺了关键步骤!

发现判决书有问题,3步维权不慌张:

上诉期内及时上诉:民事判决上诉期仅15天,抓紧指出判决书中未评价证据、未阐述理由的问题,要求二审法院重新审查;

申请再审“翻盘”:错过上诉期也别放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为由,6个月内申请再审;

寻求检察监督:对再审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用法律监督最后一道防线捍卫权益。

判决书不是“一纸定论”,发现不公就要敢说“不”!你收到过“看不懂”的判决书吗?评论区晒出来,咱们一起分析对策!

法制内参【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一起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有意请联系010-56212745。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