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法人”的神秘面纱:它到底是啥?

时间:2025-05-2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揭开“法人”的神秘面纱:它到底是啥?

说起 “法人”,很多人以为是 “有法人格的人”,甚至闹出“法人是不是人”的笑话。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社区普法时经常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像公司、学校、协会这样的组织,它们能像人一样独立 “做事”—— 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案例解析:

某村办企业 “青山农产品合作社” 就是典型的法人。它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申请贷款,甚至打官司。比如去年合作社向农户收购玉米时,因运输公司延误导致玉米发霉,合作社以法人身份起诉运输公司,最终获赔 10 万元。这就是法人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的体现。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调研中发现,不少村民混淆 “法人” 与 “法定代表人”。曾有村民指着合作社理事长说:“他就是法人!” 其实理事长是 “法定代表人”,而合作社作为法人,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实体。理解这一点很关键 —— 法人的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和个人资产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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