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就“一了百了”了吗?

时间:2025-06-0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企业破产后,就“一了百了”了吗?

做生意难免有风险,要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被宣告破产,是不是拍拍屁股就能走人?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明确:法人被宣告破产,必须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完成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才正式终止,绝不是 “一跑了之”!

某县城的老牌服装厂,因市场竞争激烈、资金链断裂,被法院宣告破产。按照法律规定,在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监督指导下,该厂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先统计厂里的机器设备、库存布料等资产,再梳理拖欠的工人工资、供应商货款等债务。清算组按法定顺序,优先支付了工人三个月工资,然后偿还供应商欠款。等所有债务清偿完毕,完成注销登记,这家服装厂才真正 “退出江湖”。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处理破产案件时发现,有些企业主认为破产就是 “不用还钱”,甚至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但实际上,恶意逃避债务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记住,企业破产要走正规程序,合法清算注销,才能干干净净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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