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成立后,怎么管好钱、做好事?

时间:2025-06-1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公益组织成立后,怎么管好钱、做好事?

公益组织成立了,怎么确保大家的爱心钱不被乱花,事情办得又漂亮又透明?法律要求内部得有“规矩”和“三驾马车”来把关!

‌法律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讲得很清楚:捐助法人必须制定自己的“家规”(章程),还要设立决策的、干活儿的、监督的三类机构,让每分善款都花在实处!

‌看“阳光助学基金会”怎么做:‌

‌章程是根本:‌ 基金会的章程写得明明白白:钱能用在哪儿?谁负责什么事?流程怎么走?

‌“三驾马车”各司其职:‌

‌理事会(决策):‌ 拍板儿定大事儿,比如今年重点资助哪些项目、帮多少孩子。

‌执行团队(执行):‌ 负责具体落实项目,把资助送到孩子们手上。

‌监事会(监督):‌ 专门盯着钱袋子,定期查账,防止有人乱动善款。

‌实例:‌ 去年基金会要给山里学校建图书馆。从选哪个学校、到买什么书、花多少钱,每一步都得理事会开会讨论通过,同时监事会全程监督,确保过程清清楚楚、钱花得实实在在。

‌教训不能忘:‌ 那些没设监督机制的组织,容易出岔子。有个小基金会,就因为缺了监事会,负责人悄悄挪用了捐款,结果法人资格被撤销,彻底办不下去了。‌可见,“三会”制度就是公益组织的“保护网”,严格按规矩来,才能对得起捐助人的每一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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