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困境,企业何以破局新生? | 法律监督进“高墙”故事会⑰

时间:2025-08-05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7月1日一上班,安徽省湖北商会会长一行将印有“走访问需解难题 检察护企促发展”“检徽闪耀护营商 法治建设显担当”的两面锦旗,送至白湖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严国伟和办案检察官刘明亮手中,感谢检察机关依法推动集团实际控制人胡某某假释,让其能够早日回归企业,成功挽救企业于危难。

  积极能动履职

  做好涉企单位犯罪负责人摸排

  2024年3月,白湖检察院驻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检察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刘明亮多次深入监区全面细致摸排涉企单位犯罪负责人服刑改造情况。期间,胡某某的股东身份引起检察官关注。

  检察官发现,胡某某系某科技公司的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检察官随即深入监区约谈胡某某,但胡某某对其在企业的身份始终不正面回答,闪烁其词。看出胡某某的担忧后,检察官耐心开导,胡某某最终也彻底敞开心扉,介绍了名下拥有多家企业的情况,并说出因为考虑到现在的处境,所以不想过多谈论自己的企业。

  话匣子打开后,胡某某向检察官说出了内心苦闷。“2021年企业发展正值上升期,我却锒铛入狱。新能源行业这几年可谓是发展的黄金期,企业作为新能源行业的配套企业,发展机遇也是失不再来。自己虽嘴上说不想谈论企业情况,其实每日每夜脑海里想的都是企业的发展经营状况。入狱后仅能通过和亲属的亲情通话了解到企业的一些情况,知道企业面临不少困难,自己也是有心无力,只能通过安心服刑改造,希望早日减刑、假释,尽快回归企业。”胡某某说道。

  实地走访企业

  主动问需求查实情

  2024年4月25日,白湖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严国伟和检察官刘明亮深入胡某某名下某科技公司,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走访了解,胡某某系集团实际控制人,名下拥有6家公司,分别在安徽、湖北、江苏等地,公司产品涉及动力电池结构件、电子线路板、汽车零部件和模具加工生产,员工近1000人。

  “胡某某入狱后直接导致集团原定的多轮融资失败,企业发展遇到资金、技术、产能等多重困难。因为胡某某在服刑,怕他有思想包袱,我们向其更多的是报喜不报忧。2024年下半年集团即将面临新一轮大额融资的重大发展机遇,融资尽调工作即将启动,亟需胡某某参与融资谈判,集团发展可谓是面临生死攸关的节点。”走访中,企业负责人王某向检察官动容地说道。

  落实“三个善于”

  依法推动适用假释

  检察官经阅档查看,胡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系自首,公司已补缴抵扣的全部税款,判处的罚金已履行完毕;经与监管民警座谈了解,胡某某入监以来无违反监规监纪行为,获得狱政表扬三次,一贯改造表现较好;经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胡某某具备社区矫正监管条件,可以适用社区矫正。

  检察官认为,胡某某执行刑期已过半,符合假释条件。检察官依据《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检察监督,加大与监狱沟通,充分阐述假释制度功能,有法有据地口头建议监狱对胡某某提请假释。

  检察听证进高墙

  代表委员齐盛赞

  为坚持高质效办案,落实好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的办案要求,2024年4月28日,检察官在监狱内组织对胡某某假释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企业职工代表就企业困境现场作说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各方均认为胡某某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执行刑期过半,没有再犯罪危险,符合假释法定条件,适用假释能让胡某某早日回归企业,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对罪犯胡某某提请假释。

  “检察机关立足工作职能,积极能动履职,依法推动涉民营企业单位犯罪负责人适用假释,体现了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担当,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在公开听证会上,担任听证员的庐江县人大代表汪国志、庐江县政协委员夏邦正一致表示。

  2024年4月30日,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罪犯胡某某予以假释。2024年5月2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胡某某裁定假释。

  联合开展假释回访

  多方联动共护企

  2024年9月24日,检察官联合办案民警赴湖北省英山县对胡某某开展假释回访考察,与社区矫正地司法所开展座谈,查看矫正档案,与胡某某见面谈话回访,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已与国内一家知名新能源企业达成重大融资协议,未来三年企业产值有望突破10亿元。”假释回访中胡某某激动地向检察人员算起企业发展账。

  经回访了解,胡某某假释后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经营,先后追加1000余万元投资用于增添生产设备,带动增加新就业200余人。

  针对胡某某担心在生产经营外出审批方面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问题,检察官为其全面宣讲了经常性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还专门与属地司法局进行工作座谈,希望能依法简化胡某某跨区域外出经营活动的批准程序和方式,多方联动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yasf/202502/t20250206_6820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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