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让胡路:多部门协同推进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

时间:2025-08-05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六家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及看守所,就如何解决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执行难,以及进一步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提升监督质效之策。

  

  为确保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与会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按照谁举证谁负责的原则,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涉案当事人详细信息、损失金额等内容均需固定完毕,确保执行过程顺畅。同时,各部门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开展嫌疑人财产状况调查、必要时开展财产保全措施,审判阶段将财产性判项能否实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同时,会议明确,公检法三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人民法院在裁判生效后应按法律规定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交送执行后,对于未被收押的原因及时进行反馈,检察机关应充分开展对罪犯交付执行刑罚的检察监督工作。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及看守所等机构在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中存在违法情况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工作,切实防止应收监罪犯未收监情况发生,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07/1930430639258062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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