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内蒙古呼和浩特:推动信访矛盾在首办环节实质性化解
5月25日《检察日报》第3版整版报道
“检察官你好,我的案件法院判决了,但我不服,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和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了,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吗?”
近日,记者走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里人来人往,电话铃声不断,环形的接访台前,检察人员正在为来访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一派繁忙而有序的景象。
一站式为民平台 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走进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我心里踏实多了。检察官们不仅耐心听我讲,还清楚地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做。”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名来访人对记者感慨道。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不仅是群众表达诉求的窗口,也是化解信访矛盾的前沿阵地。在全面开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反映通道的基础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窗口接待、权利告知、送达回复、矛盾化解的“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到“一个大门进来、一个中心对接、一揽子解决问题”,架起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您递交的材料很齐全,符合我院受理条件。”
“您的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再审,目前不符合我院监督条件。”
…………
在接待窗口,检察人员耐心细致地倾听信访人诉求,认真审核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录入系统并现场回复,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信访人讲清法律规定,细致说理。据统计,2024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待来访群众4000余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700余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向信访人讲清谁在办、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涉检重复信访同比下降22.2%。
“您反映的这个问题除了我们给出的解答,您还可以听听值班律师的意见。如果有其他法律上的需求,您都可以和值班律师沟通。”检察人员对来访人说的这段话已是“老生常谈”。近年来,为推动信访矛盾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首访、首办环节实质性化解,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办法》,每周两次安排专业律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参与接访,专业、中立的第三方律师进一步释法说理,可以更快地消除群众疑虑,解开群众“心结”。
一体化联合接访 奏响案结事了和谐曲
“好几个检察官和律师一起为我解释,我听明白了。”到呼和浩特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领取民事检察监督结果文书的李某对记者说。
李某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几次来访,情绪都很激动,该案有持续信访风险。在对李某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办案检察官联合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值班律师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一起开展释法说理,使李某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接受检察机关的决定。
2025年3月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召开听证会,向信访人释法说理。
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注重源头治理,建立“领导带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检律协作、政法联合”五位一体联合接访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刘某是一起不起诉案件的被害人,也曾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常客。某基层检察院对嫌疑人云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一直让刘某耿耿于怀,他向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案件后,拟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办案检察官联合基层检察院承办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人员共同开展工作,引导刘某依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过反复沟通,上下级检察院纵向联合、多部门横向配合,该案矛盾成功化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绘就司法为民新画卷
“感谢检察院,是你们让我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前不久,当事人杨某来到呼和浩特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握着检察官的手说。曾几何时,杨某整日奔波在向多个单位递交信访材料的路上。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杨某与他人对簿公堂,对法院的判决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结果表示不服。在办理杨某信访案件过程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机制,院领导带队把法理释明、事理摆清、情理讲透,使杨某最终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为促进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实质性化解,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建立“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尤其是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制度。对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领办、督办,履行包案职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24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办理各类案件201件,带案下访400余件次。
在检察听证成为化解信访矛盾有效途径的背景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延伸探索,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近5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件中,邀请三名听证员和一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听证会即将开始,有当事人临时打电话,说有急事不能到达。征得各方同意后,检察官决定对不能到场者现场电话问答,并全程公放。最终,案情被抽丝剥茧般呈现出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申请人不仅息诉罢访,还对公开听证赞不绝口。
“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争议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将依法办案、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合而为一,公平正义由此可感可信。”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听证会905件次。
同时,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还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与该市红十字会共建“青城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呼和浩特市又称“青城”)。该基金的所有捐赠款项由红十字会统一管理,严格使用审批流程,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2024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向233名困难群众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以解难纾困的检察温情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写就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青城篇章。
科学实证拨开命案疑云
“你们的处理让我心服口服,这件事我算彻底放下了。”近日,接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贺某的母亲蔚某感叹道。
2023年4月9日上午,李某因债务纠纷到贺某家讨债。讨债未果,李某将贺某强行拖拽至单元门外的路上。在围观群众劝阻下,李某放开贺某,双方脱离身体接触。贺某被群众从地上搀扶起来,因重心不稳脸部朝前撞在墙上再次摔倒,后被搀扶回家。当天下午,贺某被邻居发现在家中死亡。失去儿子的蔚某既悲痛又愤怒,多次到玉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哭诉,请求严惩李某,要“一命换一命”。
“老人颤抖的双手和空洞的眼神让人揪心。”回忆首次接访的情景,玉泉区检察院老田工作室负责人说。考虑到蔚某年迈多病,儿子离世后陷入经济困境,玉泉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从快审批,向蔚某发放了救助金。“这笔钱虽不能弥补当事人的丧子之痛,但能让她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关切。”蔚某的代理律师说。
该案定性的关键点系于科学实证。蔚某的代理律师提出,卷宗里有证人提到,曾看到李某在贺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检察机关在第三方见证下进行侦查实验,实验结果表明,从证人所处位置无法看到贺某家中的情况,从而排除了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检察机关还邀请法医专家出面说明,贺某的死亡原因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造成的脑干损伤。对此,蔚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检察机关专业负责的办案态度是信得过的。”
在当事双方均认可此案系过失犯罪的基础上,玉泉区检察院开展了耗时半年的调解工作。老田工作室联合代理律师多次向被害人家属释法说理,将其百万元索赔引导至合理区间,再反复商谈促成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共识。随后,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李某当场鞠躬致歉,蔚某签下谅解书。2024年7月,综合案件情况,玉泉区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4月20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老田工作室检察官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了解案件情况。
据玉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老田工作室创立的“亲民、助民、爱民、便民、安民”五心工作法已被纳入玉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化解指引,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率达到62%。
让不幸的人感受到法治温暖和社会大爱
5月6日,赵琴(化名)一家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检察院,其12岁的女儿拉着检察官的手说:“谢谢检察官阿姨!你们给我妈妈捐款看病,又帮我爸爸找到工作,我们搬进新房子,日子好起来了。”
2024年初,托克托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赵琴为智力及肢体残疾人并患有脑积水,其丈夫也有智力方面的障碍。夫妻俩育有一女,由赵琴年迈的母亲抚养,家庭经济极其困难。为此,托克托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赵琴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为实现对赵琴一家的多元化帮扶救助,2025年1月,办案检察官联合人民监督员对这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并积极协调属地镇政府、残联、妇联等单位,针对赵琴家的情况制定联合救助方案。检察官与镇政府、残联、妇联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慰问,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及慰问金,又联系本地爱心企业向赵琴捐赠5000元治疗费用。考虑到赵琴家居住条件较差,镇政府为其提供了可以免费居住的互助院落,帮其迁入新居。
为了让赵琴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托克托县检察院协调村委会将赵琴的丈夫安排到村里的“爱心超市”从事搬运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在检察官建议和帮助下,赵琴与丈夫都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果均为智力残疾二级,符合申请残疾补助金及低保金条件。经检察官帮助收集、报送申请材料,目前两项补助金均已发放,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及孩子教育费用都落实了。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向当事人传递法治温度的重要方式。希望通过我们的持续努力,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让每一个遭遇不幸的人都能感受到法治温暖和社会大爱。”办案检察官说。
“三步走”破解棘手信访难题
近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启动化解信访积案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办理的王某信访案受到热议。
2024年底,土默特左旗检察院收到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交办的王某信访案,王某反映其子被人打伤后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办案检察官向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没查到王某的报警记录,王某提供的联系电话也一直打不通。找不到王某,告知办理结果及后续释法说理工作都无从开展。
临近新年,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延瑞岗带队实地走访王某户籍地村委会,得知王某已不在该村居住,村民也不知其去向。延瑞岗联系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查找王某父子的活动轨迹,确定大致地点后再去寻找,但仍然无功而返。最终,检察官通过王某的亲属才辗转联系上其本人。听说了检察官寻找自己的艰辛过程,王某痛快地表示会来检察院面谈。
见面后,检察官释法说理,讲清案件来龙去脉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依据。王某表示:“你们讲得很明白,我懂了,不关公安机关的事儿,是我们自己心里有疙瘩,这回疙瘩也解了。”
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棋局中,信访矛盾化解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从检30年的延瑞岗带领控告申诉检察办案团队始终秉持“精益求精”的为民服务精神,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信访矛盾化解策略,即倾听诉求、调查核实、释法说理“三步走”,成功破解许多棘手的信访难题。
面对来检察院寻求帮助的群众,延瑞岗并不急于滔滔不绝地讲理说法,而是耐心倾听诉求。一杯热茶,几句贴心话,让群众感到温暖,感到被重视、被理解。了解群众诉求后,延瑞岗会带案下访,查阅卷宗、实地走访、询问证人,根据掌握的真实情况把脉症结、对症下药。在释法说理环节,延瑞岗操着地道的方言,深入浅出地解读法律法规,讲清法理逻辑,争取理解和支持,再想方设法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这看似简单的三步,实际蕴含着基层检察院化解信访矛盾的责任担当,每一步都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走好三步,就能抵达‘事结’‘心结’一起化解的终点。”延瑞岗说。
司法鉴定还申诉人清白
“感谢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的细致工作,还了我清白。”近日,收到法院更正裁定后,裴某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这样表示。此前,他因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卷入一桩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诉后,通过司法纠错程序摆脱了不白之冤。
2024年3月,裴某出差购买高铁票时,发现自己被限制高消费。经过查询,他发现自己是因未缴纳2012年一起盗窃案的罚金而被列入失信名单。他坚称自己从未违法犯罪,更未被羁押、出庭或服刑,于是向新城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新城区检察院“新检枫桥之家”办案团队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公安机关原办案民警,调查申诉人申诉事项的真实性,同时约访裴某,联系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生物信息采集。2024年5月22日,裴某赶到呼和浩特,当天就完成了指纹采集、接受询问调查等事项。见裴某情绪激动,检察官温言劝解、耐心安抚。
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将裴某的指纹与原案作案人留存的指纹进行比对,结果显示两者指纹信息不符;将作案人指纹在数据库中检索比对后,发现与鄂某的指纹匹配成功。公安机关又委托鉴定机构对鄂某的指纹与作案人留存指纹进行比对,结果显示相符。办案检察官协同公安民警一起约谈鄂某,揭开案件真相。原来,2012年4月,鄂某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家火锅店实施盗窃被当场抓获。担心暴露前科,鄂某对办案民警谎称自己是裴某,并出示了之前捡到的裴某身份证件。
根据鉴定报告和鄂某的笔录,办案检察官认定原审判决存在被告人身份认定错误的情形,依法启动监督纠错程序。考虑到刑事申诉程序环节多、诉讼时间长,为减少对申诉人正常生活的不利影响,办案检察官向法院提出先行撤销对申诉人限制高消费令的建议,被法院采纳。裴某的银行账户也同时解冻。
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刑事检察部门复查,新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新城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通过裁定对原审判决予以更正。“刑事案件被告人身份核验环节出现这样的误判,司法机关必须引以为戒。”办案检察官介绍,2024年以来,新城区检察院已监督纠正类似“被犯罪”案件3件。
“心结没解,案件就不能算办结”
“感谢检察院这么多年一直重视我的案件,不仅上门给我们解释清楚,还帮我们请了法律援助律师。现在我终于领到养老钱,心里踏实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检察院来了几位特殊的访客。这次他们不是来反映问题的,而是专程来致谢的。
两年前,白某等十几名信访人怒气冲冲来到和林格尔县检察院申诉。原来,该院办理的贺某涉嫌诈骗案最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白某等人都是当地普通村民,很多人把养老钱都搭进去了。接访检察官一边耐心释法说理,一边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在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帮助下,2024年,白某等人向和林格尔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然白某等人胜诉,但贺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考虑到部分信访人年事已高,为了让他们免于奔波,和林格尔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玮带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带案下访,驱车几十公里来到信访人所在村,邀请当地代表委员、村干部、律师等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刘玮就该案的法律依据和适用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听证员听取信访人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听证会后,和林格尔县检察院联系爱心企业解囊相助,帮助因案致困的信访人缓解经济压力,向有劳动能力的信访人提供公益岗位。同时,该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调,劝导贺某及其亲属尽最大努力赔偿。最终,贺某与白某等人达成还款协议,案结事了。
“检察工作也是群众工作,法律文书能实现公平正义,却未必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解,案件就不能算办结。”刘玮介绍,2024年以来,和林格尔县检察院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主持召开上门听证会13件次,面对面释法说理,最大程度展现诚意、释放善意,切实把信访矛盾稳控在基层,化解在检察环节。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506/t20250605_6984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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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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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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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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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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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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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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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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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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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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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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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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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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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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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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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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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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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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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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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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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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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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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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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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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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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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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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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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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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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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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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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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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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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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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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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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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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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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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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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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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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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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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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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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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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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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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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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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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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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