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意见
鲁政发〔2025〕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坚持以“大财政”理念为统领,着力健全“大预算”体系,突出“大绩效”导向,强化“大数智”支撑,构建“大安全”格局,2025—2026年在省本级和部分市县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2027年全省推行,争取用3—5年时间,进一步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保障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形成系统集成、法治健全、科学精细、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1.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统筹,财政部门根据部门和单位收入情况合理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提高预算统筹保障能力。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加大资产统筹盘活力度,规范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逐步统一预算分配权,合理确定相关部门职责,减少预算资金二次分配和部门间横向资金分配。(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大数据局)
2.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入推进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同步编制、统筹管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探索将政府统筹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收益上缴比例分类分档规则并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全口径、全覆盖。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和重点,加强国有资本金注入管理,确保形成国有股权和企业法人财产。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
3.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厘清政府保障边界,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领域,原则上预算不再安排。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建立健全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机制,财政部门在财力限额内提出预算安排意见,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清理规范现有支出政策,逐项核定执行期限,原则不超过3年。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和保障重点,支出预算不得与财政收支总量、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项目库滚动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动态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扩大支出标准覆盖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4.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规范预算调整调剂事项,严格增支政策管理,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制定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确有必要的通过优化既有预算解决。科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当年预算的约束。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各级制定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建立民生政策备案管理机制,未按程序备案的民生政策一律不得实施,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医保局)
5.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担保补助、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财金联动政策,吸引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政策体系,积极培育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创新财金联动方式载体,加强机构联动、政策联动、省市县联动,发挥财政政策引导聚合效应。(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
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成本绩效管理改革,选择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开展重点成本效益分析。健全重大财政支出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实质性嵌入政策决策。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优化绩效评价“末位淘汰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效衔接。聚焦核心绩效指标,健全重大政策、转移支付和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模式,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提高评价质效。探索实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质效。(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激发市县高质量发展活力。
7.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建立分级财政事权项目清单。适度强化省级事权,按照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差别化确定不同区域的共同财政事权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体系,逐步统一同一市县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政策。上级财政事权确需委托下级履行的要足额安排资金,不得以考核评比、下达任务、要求配套资金等形式,变相增加下级支出责任或向下级转嫁支出责任。(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8.完善财政收入划分。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收入,适度增强省级统筹调控能力。规范市以下收入划分,逐步统一市域内收入分享比例,逐步取消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政府间收入的做法,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等税费制度改革任务,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稳步推进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工作。加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税收制度研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9.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根据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常住人口规模等,足额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合理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整合政策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将财税利益调节与财源建设成效挂钩。实施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10.规范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利于发展、管理有效等要求,因地制宜逐步调整优化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实施范围和方式,推动由“扶弱为主”向“扶弱培强并举”转变,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规范开发区管理体制,鼓励各级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模式,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乡财县管工作提质增效,加大财力薄弱乡镇支出保障,防范化解乡镇财政运行风险。(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11.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机制,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合理分配。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管理要求,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实施机制。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规范新增项目资产核算,完善专项债券偿还机制,加强债券项目专项收入、资产运营和处置收入归集。(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推动财政可持续运行。
12.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过紧日子评估机制,完善细化过紧日子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建立预算支出分类保障清单,分类确定预算管理要求,实行差异化保障。强化全口径“三公”经费管理,改进“三公”经费限额管理机制,建立与部门履职需要相匹配的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和预算安排机制。研究制定公务支出负面事项,强化制度硬约束,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外办、省机关事务局)
13.加强基层“三保”管理。合理确定“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范围标准,制定“三保”清单,明确保障范围、具体项目和保障标准,各级“三保”拟提标事项严格按程序报上级批准。严格“三保”预算编制审核,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所有县(市、区)全部开设工资专户,扩大基本民生专户范围。强化“三保”运行监测预警,必要时给予相关市县应急流动性支持。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坚决控制新增暂付性款项,加快消化存量。(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14.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确保2028年年底前存量隐性债务“清零”。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坚决防止边清边增。“一企一策”制定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方案,坚决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融资平台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转型为独立市场主体。(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
15.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健全常态化协调会商机制和重大工作协同机制。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和公开通报力度。构建财政基础管理监控体系,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加强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推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评估行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省税务局)
16.推进财政数智化建设。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规范各业务环节工作流程和控制规则,全面清理规范基础信息,强化预算指标账核算管理。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常态化,建立健全横纵联动的预警反馈和处置机制,推动及时纠偏和风险处置。推动省各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管理相关业务系统与财政数据中心全面对接,实现更多涉财数据汇聚联通,拓展深化数字财政运行监测的数据来源和监测维度。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财政领域的部署应用,提高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涉及经济社会民生各领域、财政收支管理全链条,是政府治理和财政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财政厅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实施财政科学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强化重点任务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管理基础较好、具备改革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高质量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财政管理水平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59/202506/3607d9fe-05c4-4796-ab82-d13e1975bb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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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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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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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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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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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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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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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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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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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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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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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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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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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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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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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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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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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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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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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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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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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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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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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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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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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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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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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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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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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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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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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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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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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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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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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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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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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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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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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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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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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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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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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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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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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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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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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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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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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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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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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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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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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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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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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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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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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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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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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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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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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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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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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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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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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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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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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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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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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