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担当实干、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筑牢政治忠诚,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厅党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动全系统52个党委、1336个党(总)支部同步推进,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厅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交流研讨3次、厅领导班子成员讲授纪律党课10次,编印《云南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运用违法违纪警示录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400余次,覆盖4.8万余人次,带动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行动自觉。三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分层分类推进学习培训全覆盖。对标对表省委、政法领域、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制定司法行政系统177项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省司法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连续四年单项考核排名全省靠前,切实以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协调作用。研究制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度6个方面28项要点任务,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连续2年开展省直部门和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述法,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连续5年保持在97%以上。突出法治建设考核简约性精准性,把62项考核指标精简优化为13项。二是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连续4年向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白皮书。对16个重点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聚焦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法治督察,对昭通市、红河州、怒江州、临沧市等4个州(市)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4家省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制定《云南省司法厅法治化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工作措施》,在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督、检、考、述”中督促推动、一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护航服务行动之法治保障护航行动和厅主要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等工作。组织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0万余卷、行政复议案件近800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清理修订涉企业不平等规章文件159件。持续做好“万所联万会”。组织388家律师事务所为1854家企业提供全方位“法治体检”服务。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序高效。一是行政立法质效稳步提升。组织开展全省立法工作业务培训,持续发挥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以推进《云南省可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立法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科学编制2024年度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等19件立法项目审查工作,组织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政府规章6件,对州(市)政府报送的9件政府规章进行备案审查。二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效能不断增强。制定公布《常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全面修订《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强化标准指引。组织完成覆盖全省20余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人员的全员轮训,开展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以个案评查推动类案规范。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牵头建立省级层面工作会商机制,启用“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持续推动县级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宜指导目录(2024年版)》。三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时废止与新法不适应的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完善司法所代收申请,推广“掌上复议”小程序,在全省法院公示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开通省级信访系统转送端口,最大限度拓宽复议渠道。印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规范化听证室建设,创新采用直播方式全员培训,提升办案质量。首次联合省法院发布《云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召开联席会、会商会。2024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2839件,较上年增幅达75.83%,复议诉讼比为3.3:1,案结事了率97%以上,行政复议首选率、优选率不断提升,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四)聚焦惠民利民,推动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加强。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优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在全省30个国家级、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开展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推行“一证一次办”,推进远程公证视频进乡村,27家公证机构实现全程网办。创建“云南省调解+赋强公证示范实践基地”,在全国率先开展赋强公证进驻法院工作,办理司法辅助事务43万件(次)。二是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招募150名律师组建省级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组织完成第二批“五化建设”律师事务所培育工作,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深化律师行业帮扶,25名东中部青年律师到11个州(市)的25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锻炼。三是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建成昆明中央法务区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推选40家律师事务所、240名涉外律师首批入驻中心,推出独具特色的“公证+律师+信息化技术”服务,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设立9大服务类别。开展“中老铁路法律研究”调研,组织召开全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发布云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引导省内律师事务所到美、德及南亚东南亚国家(地区)设立15家分支机构,支持16家公证机构参与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试点,促进澜湄国际仲裁院在老挝万象、柬埔寨金边设立联络处,南亚东南亚国家海外法律服务网逐渐成型。
(五)夯实法治基础,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发展。一是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在全系统部署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联合省级政法部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共调解矛盾纠纷2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规范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全省共设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站、室)395家,较2023年增加88家。二是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日益融合。组织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普法产品,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播放,累计播放覆盖1000余万人次。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与“八五”普法规划、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同向发力,组建普法讲师团148个,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2100个,“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居全国前列,责任主体明确、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基本建立。三是基层基础建设和数字法治建设持续强化。全省规范化司法所覆盖率达70%以上,推动建成“黄丝带帮教基地”53个,“智慧矫正中心”117个。厅指挥中心二期、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14个重点项目实现迭代升级和深度整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省司法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弱项,主要表现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建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差距;州(市)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力度还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还需加大力度;公共法律服务城乡资源配置还不均衡;普法工作针对性还需提高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础。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领域改革纲要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评估、跟踪问效。二是全面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编制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立法审查工作规则,全面规范政府立法审查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三是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县级执法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督案例指导等制度,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见行见效,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四是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细化受理标准、优化受理程序、拓展受理渠道,严格落实“两听”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信访与复议衔接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推动类案规范和源头治理。五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队伍引导、管理和服务。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六是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群。积极支持昆明中央法务区、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建设,高质量推进涉外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经营主体权益维护等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扩充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规模。七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出台我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措施,持续配合开展好“厅局长坐诊接诉”等活动,拓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工作载体,进一步优化完善“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更便利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fzdyydc/39426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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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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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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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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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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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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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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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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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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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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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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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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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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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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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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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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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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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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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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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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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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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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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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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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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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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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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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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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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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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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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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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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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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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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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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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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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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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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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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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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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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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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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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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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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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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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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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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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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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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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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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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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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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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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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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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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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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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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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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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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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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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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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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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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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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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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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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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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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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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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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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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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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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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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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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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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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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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