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报道]湖北宜昌:建立“一案一策”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教育不是驯服,而是陪伴成长
湖北宜昌:建立“一案一策”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一直在外面打工,根本没有时间管孩子啊!”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亲向检察官诉苦。家长的无奈,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并不少见:有的家长表示工作繁忙“管不了”孩子,有的因为教育理念落后“不会管”孩子,还有的家长面对叛逆的孩子只能哀叹“管不住”。
今年7月31日,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
家庭是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中最关键、最前端的一环。近年来,宜昌市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创新建立“一案一策”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对“管不了”的家长,以法治课堂唤醒其责任意识;对“不会管”的家长,为其量身定制科学教育方案;对“管不住”的个案,实施精准干预,落实社会支持。
唤醒责任意识
家长从“不想管”到主动管
“缺少家庭关爱为什么会让孩子没有安全感?二孩家庭需要关注哪些教育问题?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影响?……”今年7月15日,一堂特殊的法治课在湖北省秭归县龙舟社区暑期托管班开讲。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听课的不是孩子们,而是他们的父母。秭归县检察院“心尖上的检察·橙爱”未检工作室检察官站上讲台,向在场家长抛出一连串发人深省的问题。
检察官结合3起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例,用生动的语言和专业的分析,为家长们逐一解答上述问题。一问一答的互动迅速抓住了家长们的注意力,许多家长边听边记,不时点头表示认同。“原来忽视孩子教育后果这么严重,我们要引以为鉴,主动关心、教育孩子。”一位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家长说。
今年6月20日,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在该县学前教育总园第一分园开办家长课堂。
这样的家长课堂在秭归县已经连续开办了4年。作为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秭归县检察院举办家长课堂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从源头上抓家庭教育,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宜昌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该市两级检察院已开展各类法治宣讲160余次,录制的“检爱同行微课堂”家庭教育系列课程通过检察、妇联、教育等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观看量均突破10万,切实提升了家长们“依法带娃”的责任意识。
与此同时,为凝聚工作合力,宜昌市检察院联合宜昌市中级法院、教育局及妇联成立“宜家向未来·守望家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各县市区设立分站,入站专业老师50余人,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家庭教育促进网络。
强化监管结合
家长从“不会管”到善于管
“老话说‘不打不成才’,可我的打骂把孩子推向了歧途,都怪我啊……”湖北省当阳市检察院会议室里,小杜(化名)的父亲接过《督促监护令》时双手微微颤抖,对自己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孩子涉嫌犯罪懊悔不已。检察机关在这份法律文书中详细列明了监护职责:从培养行为习惯到戒除网瘾,从学法守法到兴趣培养,每一项都直指小杜家庭教育的缺失环节。
面对小杜母亲“不是不想管,而是不会管”的困惑,当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启动“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双轨机制,安排家庭教育指导师周日珍走进小杜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个性化指导,帮助这个家庭重建亲子关系。周老师指导小杜的父母学会观察孩子的情绪,掌握非暴力沟通技巧,更新教育理念,进而营造和谐家庭氛围。渐渐地,那个曾经紧闭心门的叛逆少年开始主动与父母分享校园生活。
这样的转变正在宜昌多地发生。枝江市检察院长聘家庭教育指导老师,用专业心理疏导温暖困境家庭;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携手妇联、团委,将家庭教育指导师纳入办案团队;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创新“双查双评”机制,以《家庭互动观察记录》跟踪迷途少年的成长轨迹。
“现在我才明白,教育不是驯服,而是陪伴成长。”一位接受了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的家长发出这样的感叹。从简单粗暴到科学施教,从手足无措到从容应对,专业化指导正在重塑宜昌家庭的育儿图景。点军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陈露说:“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正确引导,每一对父母都要会用教育‘说明书’。”
完善社会支持体系
孩子从“管不住”到回归正途
“孝老敬亲好少年”奖状还贴在斑驳的墙面上,它的主人——14岁的小光(化名)此刻却站在法庭的被告人席上。这个曾经独自照顾患病母亲、被邻里交口称赞、被政府大力表彰的少年,命运的转折发生在母亲去世后。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将青春期的儿子独自留在家中。办案检察官来走访时,那张泛黄的奖状与冰冷的案卷形成刺眼的对比。村民们对走上歧途的小光唏嘘不已:“多好的孩子啊,要是当初有人能管管就好了。”
村民的话像针一样扎在检察官心里,他们在沉痛中思考,当家庭监护缺位时,如何及时补上这关键一环?如何让忙于生计的父母意识到,陪伴的缺失可能让孩子付出巨大代价?“小光们”的遭遇,化作检察机关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不竭动力。
2024年4月,在宜昌市妇联主持召开的社会组织座谈会上,宜昌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抛出一个沉重的事实:在该院办理的案件中,近八成涉罪未成年人背后,都存在着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当家庭这道防线失守,社会不能袖手旁观。”这句话,成为与会人员的共识。这次会议催生了一个创新——“儿童友好,共护未来”家庭教育指导项目。该项目启动不久,家庭教育指导师们就带着沙盘走进秭归县的三个特殊家庭。经过几次“共情式沟通”“非暴力沟通”训练,曾经剑拔弩张的亲子关系,开始出现缓和迹象。“孩子终于愿意和我聊天了。”一位母亲红着眼眶告诉检察官。
今年1月8日,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向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今年7月29日,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拾光”未检工作室检察官联合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在心理学、教育学相关理论指导下,宜昌市检察机关将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的强制力。同时,来自宜昌市委政法委的专项资金,也消除了受指导家庭的经济顾虑。在39个接受免费指导的家庭中,变化已悄然发生:亲子关系得到改善,迷茫的青少年重拾生活信心。
在党委、政府持续支持下,“儿童友好,共护未来”家庭教育指导项目进一步创新“1+1+N”服务模式,将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可调配社会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从“被动干预”向“主动预防”转变,大力推进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司法力量的融合保护。“每个家庭都有专属指导档案,从前期评估到后期跟进,检察官都和指导老师保持沟通。”宜昌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王小玉介绍。
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宜昌市检察机关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帮助3人重返学校,1人顺利就业。“迷失的孩子需要一盏引路明灯。这个项目体现了司法温度,让家庭归于和谐,信任得以修复,共护未来成为现实。”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宜昌市新心家庭教育中心创办人、“全国平安卫士”琚艳丽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了解到,以“儿童友好,共护未来”家庭教育指导项目为基础申报的《“一案一策”个性化指导 探索强制家庭教育指导新思路》入选全国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2024年度妇女工作改革创新案例”。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朱慧莹 邓正蛟)
“大学生活太美好了”
“检察官姐姐,大学生活太美好了,一切都是新的开始。”7月中旬,又一年暑假来临,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进行回访,小白、小希(均为化名)在电话那头兴奋地讲述着大学生活。
“把钱转到你银行卡上,然后再取走,就是走走账而已,不会出问题的。”2022年,小白、小希在朋友蛊惑下出借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看到银行账户短期内进出大额资金,他俩害怕了,意识到可能涉嫌犯罪,就提出不再参与,但为时已晚。2024年3月,小白、小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移送长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深入学校、社区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白、小希无前科劣迹,平时表现良好,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俩孩子今年都要参加高考,小白去年还通过了征兵考试和体检,但因为本案政审未通过,很可惜。”办案检察官决定帮两个迷途少年重拾未来,一方面鼓励他们认真复习备考,另一方面加快办案进度,力争赶在新学期开始前作出既彰显司法力度又体现司法温度的决定。
检察官再次见到两人时,他们都已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也都向检察官表达了渴望完成大学学业的想法。2024年8月,长阳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小白、小希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6个月帮教考察期。
“爸爸经常不在家,回家就骂我,还不许妈妈跟我联系。”父母离异的小白满眼都是对亲情的渴望。为帮助小白、小希顺利度过考察帮教期,检察官和社工、家长组建帮教小组,建立微信群,确保个人进步和家庭帮教同步推进:每周与小白、小希电话沟通一次,形成文字记录;每月面谈沟通一次,组织参加公益活动一次;每月为小白、小希的家庭开展教育指导服务一次;对小白、小希的表现及其家庭学习情况每周复盘一次。
今年2月,不起诉决定宣布当天,小白的父亲特别激动:“来之不易的机会,你们一定要珍惜啊!”
有了关爱,他不再低头缩肩
“姐姐,我找到实习工作啦!”近日,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手机屏幕上,跳出了小魏发来的照片——他穿着整洁的工装,胸前挂着崭新的工作证,笑容在夏日的阳光里格外灿烂。谁能想到,两年前,这个少年还深陷犯罪泥潭。
2023年2月,小魏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点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小魏的母亲早年离家出走,父亲长期在外务工,他一直跟着年迈的祖父母生活。与小魏谈话时,检察官注意到他的手机里,与父亲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3年前。长期缺乏关爱让他自卑敏感,总是低着头、缩着肩。
“我们要拉这孩子一把,绝不放弃。”办案检察官语气坚定。2023年3月,点军区检察院依法对小魏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10个月考察期,向小魏父亲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考虑到小魏即将步入高三,办案检察官确立“修复亲子关系,助力回归校园”目标,联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组建帮教小组,制定家庭教育方案,对小魏的父亲开展亲职教育,引导其理解陪伴的意义。
为记录监测帮教进展情况,帮教小组建立“双查双评”机制:《家庭互动观察记录》记载,父子对话时长从最初的2分钟增加到30分钟;《社会适应性评估表》显示,小魏的公益服务时长从0累积到68小时。数字背后,是父子亲情“破冰”的见证。在“成长夏令营”活动中,小魏主动担任志愿者小组长,分享自身经历。曾经低头缩肩的他,眼里有了自信的光芒。
针对小魏父亲务工离家问题,检察机关协调其进入本地工厂任调度员。“现在可以每天回家照看他,心里踏实多了。”小魏父亲说。
2024年1月,在考察期满之时,小魏迎来18岁生日,检察官为他举办了温暖庄重的“成人礼”。接过写着“心有暖阳,前路有光”的蛋糕和普法书籍,小魏红了眼眶。在检察官和家人鼓励下,他自信地走进春季高考考场。当年5月,小魏顺利考上大学。
完成“作业”实现双向救赎
“谢谢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我还有一次追梦的机会。”7月30日,在湖北省秭归县龙舟社区“橙爱”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举行的不起诉决定不公开宣告仪式上,小海(化名)动情地说。
10个月前,时年16岁的小海对检察官说:“我只是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他口中的“办法”是和成年朋友小宇做“手机口”挣钱,即在网上购置双向对录线,通过电脑软件帮助上线拨打诈骗电话。经统计,小宇、小海等人用于转拨诈骗电话的电话卡数量多达24张,涉案金额15万元,小宇和小海分别从中获利7000余元和3000元。检察官问小海,生活窘迫为何不向家人求助。小海手指在裤缝上摩挲:“不想说,反正他们从来不管我。”
检察官走访了解到,小海自小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但父亲常年在外务工,父子俩聚少离多。高中辍学后,小海在某工地当测量学徒,晚上住在工地宿舍,很少回家,和父亲的关系更加疏远。长期缺乏关爱和引导,让小海习惯用极端方式独自“扛事”。
2024年10月,秭归县检察院以小宇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小海,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10个月考验期,一场父子双向救赎就此启动。
针对监护缺位,检察官向小海父亲送达《督促监护令》,将小海的家庭纳入“儿童友好,共护未来”公益项目,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疗程式”辅导。小海父亲表示:“以前对孩子了解太少,我失职了,准备在家附近找份工作陪伴他。”同时,小海也被布置了“作业”:每晚回家住宿,和父亲聊天,每月去“橙爱”观护帮教基地上法治课、参加公益活动。一次次完成“作业”,冰封的父子关系一点点回暖。
因小海考验期内表现良好,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封存其犯罪记录。如今,他正积极准备应征入伍。
一堂特殊的矫治教育课
“这些行为不是简单的恶作剧,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犯罪。”近日,湖北省枝江市检察院联合枝江市公安局,在马家店派出所为三名罪错未成年人上了一堂特殊的矫治教育课。
课程的第一个环节是办案民警复盘。民警严肃地剖析三人的违法行为,表示这三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虽因年龄免予刑事处罚,但其行为已触碰法律底线,不及时干预,极易滑向更严重的犯罪深渊。“我想,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你们也不想要这样的未来。”
座谈交流时,学校老师先发言:“小军,听说你篮球打得好?多参加体育活动,培养健康爱好,生活才充实。”枝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李俊接过话头:“人生道路不止一条,哪怕学习不拔尖,掌握一技之长也能出彩,关键是要走正道。”真诚的劝导让少年们低下头,眼神里满是悔意。有家长哽咽自责:“是我疏忽管教,只顾工作忽视了孩子成长,这次一定吸取教训。”
“法律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迷途孩子,但挽救需要全社会合力。”枝江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红梅强调,“今天我们联合公安、教育、妇联等多方力量,就是要为孩子们搭起回归的桥梁。”在众人见证下,三名少年宣读悔过书,承诺遵纪守法。
在家庭教育指导环节,司法社工谭锲指出:“罪错未成年人普遍都有家庭沟通问题,要么家长长期在外,亲子关系淡漠;要么家长管教简单粗暴,引发孩子逆反。”她建议三个孩子的家长用爱和正确的方法建设亲子关系。
“多方联动的分级矫治模式,既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彰显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努力。”该院检察官说。
学会为女儿提供情感支持
“谢谢你们的关心!孩子这学期在新学校适应得很好,暑假回来更愿意和我交流了,好像突然就长大了。”近日,小朵(化名)的妈妈在电话那头的话让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鸽子花”未检工作室检察官放下心来。
2024年初,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判决生效,罪犯甲某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对13岁的被害人小朵来说,侵害带来的阴霾远未散去,创伤使她一度精神失常,被迫休学。检察官回访发现,这个本就艰难的单亲农村家庭,正被精神治疗的高昂费用和沉重心理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孩子看病需要很多钱,我一个人实在扛不住了。”小朵妈妈无助地说。
经检察官告知维权途径,小朵妈妈提出支持起诉申请。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引导小朵妈妈收集证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罪犯在外地监狱服刑的情况,检察机关协调法院将庭审搬到监狱会见室,帮助小朵获得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万余元的赔偿,切实缓解了小朵家庭经济压力。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小朵妈妈多次流露出“孩子贪玩,不听话”的想法,无意识的表达就像无形的刺,持续加深小朵的心理创伤。“只解决经济问题还不够,修复破碎的安全感和家庭关系迫在眉睫。”检察官立即联系妇联工作人员,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专业团队,为小朵的家庭提供帮助。
“伤害是罪犯的错,不是孩子的错。她现在最需要的是您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责备。”家庭教育指导师引导小朵妈妈使用带有爱意和支持性的语言与女儿交流,学习为女儿提供情感支持的方法。心理咨询师对小朵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她处理创伤。经过长达6个月、每周1次的持续干预,小朵妈妈逐渐放下无谓的自责和错误的责备,学会拥抱和支持受伤的女儿,家庭氛围显著改善。随后,检察机关对接教育部门,依据专业评估报告为小朵协调落实转学安置事宜,让休学一年的小朵重返课堂。检察机关还为其争取到一笔司法救助金,可专项用于后续治疗和完成学业。
(文稿统筹: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宋俏 刘兰艳 姜洁 殷珣 田幸 向常荣 阮馨莹 田世佳 陈露 罗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508/t20250817_703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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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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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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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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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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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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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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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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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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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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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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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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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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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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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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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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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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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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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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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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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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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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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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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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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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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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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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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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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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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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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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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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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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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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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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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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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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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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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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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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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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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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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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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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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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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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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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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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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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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