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代收快递日赚五百?小心沦为洗钱“帮凶”!

时间:2025-08-25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叔叔阿姨们请注意,如果有人支付高额‘跑腿费’让您们代收代发快递,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这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2025年8月7日,在万州区某社区,由万州区检察院开展的实案普法一开场就吸引了不少居民的关注。

  

  检察官结合该院近期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揭露了当前诈骗洗钱犯罪的新动向:骗子以丰厚报酬诱骗他人代收、转运装有黄金的包裹,从而实现转移诈骗犯罪所得的目的。

  

  

  2024年10月,万州居民贾某报案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对方以虚拟货币投资为诱饵,骗取其价值百万余元的黄金及现金。公安机关立案后,根据贾某寄出包裹的收件地址等线索,在江西省某地抓获了正在转移包裹的黄某。

  

  2025年2月,黄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讯问,黄某辩称自己只是想赚点“跑腿费”。但调查发现,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其通过社交APP接受在逃人员“阿西”(化名)指令,多次在江西省的多个地市代收、转运涉案赃款赃物包裹。且每次代收,黄某都刻意戴口罩、帽子进行伪装,得手后按照指令将包裹放置于特定地点或转交他人,事后可获得200元至500元报酬。短短数月,其代收黄金快递十余次,获利2000余元。

  

  “这完全超出正常帮忙或跑腿的报酬水平。”承办检察官指出。结合聊天记录、资金流水等证据,黄某最终承认,其明知包裹内的黄金等贵重物品来路不正,却为了高额收益选择“装糊涂”,每次收快递都乔装打扮,并有意躲开监控和快递员的注意,在利益驱使下多次作案,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所谓‘有偿跑腿’,实为诈骗犯罪转移赃物的关键环节。被告人黄某在明知代收货物系赃款赃物的情形下,仍提供代收转运‘服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终难逃法网!”经多番释法说理,黄某最终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被害人贾某3万元,取得谅解。2025年6月,经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黄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小林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联合区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深化“侦捕诉判”一体化打击格局,同时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清晰揭示“高额跑腿费”“代取贵重包裹”等诈骗新手段及法律后果,切实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508/t20250820_71036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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