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尖草坪:对危险驾驶案件“把脉会诊”

时间:2025-08-25 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暨典型案例评议会议,以本院办理的几起危险驾驶案件为例,从事实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了让参会人员对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明确案件检查、评查的方向和要求,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随后,案件承办人及案例撰写人围绕案例关键词的提炼、基本案情的阐述、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以及申请入选典型案例的理由向检委会进行了汇报,检委会委员对五起案例进行了全方位的“把脉会诊”和多维度、深层次的评议,直击问题要害,并提出文字表述修改和进一步做好相关关工作的建议。

  会上,尖草坪区检察院还就上半年法律文书制作及案件处理不规范、案卡填录漏填、错填、迟填的问题进行通报,直指工作中存在的司法理念滞后、高质效办案及“三个管理”落实不力、司法效率不高、程序规范意识不强等短板弱项,并就抓好工作和提升履职能力提出要求。他们明确,全体干警要更新办案理念,把办案效果向社会延伸,重视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检委会要充分履行好对重大案件的决策把关职责,紧盯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对司法办案不规范或检察官怠于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同时,作为案件办理的主体,也是责任承担的主体,检察官要以如履薄冰的态度,认真做好从受理案件到阅卷、提审、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出庭支持公诉等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确保文书规范化,力求做到格式严谨统一、事实表述精准、法律论证充分、逻辑条理清晰。

  尖草坪区检察院表示,将秉持“优化学习、强化把关、细化范围、实化决策”的检委会工作理念,发挥好检委会对检察业务的监督作用,促进形成更加完善的“三个管理”体系,以高质量检委会履职赋能高质效检察办案。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508/t20250815_7096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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