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官学院关于采购车辆定点租赁服务的询价公告(二次)

时间:2025-08-25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障学院用车需求,现就四川检察官学院车辆定点租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二次),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名称:四川检察官学院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

  (二)编号:2025-SCJCGXY-X1008;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年限:一采两年,一年一签;

  (五)预算金额:80000.00元/年,据实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提供含驾驶员的车辆租赁服务,车型涵盖轿车(B级)、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满足日常公务、会议、调研等场景用车需求(详见附件1)。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服务范围: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四)用车时长及基础里程:

  1.半天租:里程不超过100公里;

  2.全天租:里程不超过150公里;

  3.接送站:仅使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站点接送服务的,一个往返(含单接或单送)的,按“半天租”(含基础里程)标准核算,多个往返的,实际用车时长不超过4小时的,按“半天租”(含基础里程)标准核算,超过4小时的,按“全天租”(含基础里程)标准核算;

  4.超出上述基础里程的部分,按超出的实际里程及约定单价核算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必须具备旅客运输资质或汽车租赁资质;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2.具备成都地区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车辆标准

  1.车辆为注册登记8年以内(含8年)的合规车辆,车况良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鼓励提供新能源车辆);

  2.车辆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为租赁车辆投保足额保险,确保保险覆盖范围及保额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和租赁业务风险保障标准。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元且覆盖司机及所有乘客座位,不计免赔险应覆盖所有商业保险。

  (二)驾驶员要求

  1.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龄满3年及以上,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

  2.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扣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3.着装得体、整洁,熟悉省内路况,具备基本服务礼仪,严格遵守用车单位行程安排及保密要求。

  (三)服务响应

  1.常规用车:需求方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用车需求(明确目的地、时间、人数、行程安排等),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需求进行车辆及驾驶员调配,并核算费用概算(含车辆租赁费、预估过路费、停车费、超里程费用等),以书面形式反馈(模板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作为需求方报预算依据。

  2.临时用车:若需求方遇紧急情况需临时用车(提前通知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供应商需按实际用车时间,提前6个小时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员调配,并核算费用概算,可先以电子形式反馈,后续补全书面资料。

  3.服务热线保持7×24小时畅通,确保需求对接及时。

  4.租赁期间若遇车辆故障或驾驶员突发情况,需在2小时内调换同等档次车辆及合格驾驶员,保障行程不受影响。

  (四)服务规范

  1.车辆内外保持清洁(座椅、地板、车窗无污渍),根据季节提前开启空调(夏季24-26℃,冬季18-20℃);

  2.驾驶员提前1小时到达用车地点等候,行程中不接打私人电话、不随意变道,确保行车安全;

  3.租赁期间,按用车单位指定路线行驶,如实记录里程(以车辆里程表为准)。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按车型分别报“半天租”“全天租”基础费用(含驾驶员服务费、车辆租赁费、燃油费、保险费等,需覆盖对应时长及里程上限);

  2.过路费、停车费赁真实有效票据结算;

  3.若用车过程中涉及需在外食、宿的,需求方不负责驾驶员食、宿安排,按每餐不超过25元,每晚住宿不超过150元进行补贴;

  4.明确超出里程的单价(元/公里),超出部分按实际里程×单价核算;

  5.报价需包含所有税费。

  (二)结算方式:按次结算,供应商每次租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当次用车明细,含日期、车型、时长、实际里程、费用构成(车辆租赁、过路费、停车费、人员补贴等)及正规发票,我单位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三)合同条款:确定服务商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处理等。

  (四)资料提交:报价时需按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材料。

  五、响应文件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清单

  1.服务需求清单报价表(附件1,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购置时间、品牌车型(加盖鲜章);

  5.驾驶员名单、驾照复印件及近3个月缴纳社保记录(加盖鲜章);

  6.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税收缴纳凭证(加盖鲜章);

  8.信用查询截图(加盖鲜章);

  9.相关申明、承诺函等(详见附件2,加盖鲜章);

  (二)递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2.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3.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不接受网上投递。现场递交前请提前1小时电话告知采购人,快递邮寄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六、评审及公告

  (一)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所有需求车型均应报价,否则视为无效,若供应商未运营某规格车型,应提供向下兼容的替代车型;

  2.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技术和服务、商务条件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对单车型报价进行加权计算,汇总所有车型加权价格后,由低到高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3.加权计算公式:“半天租”报价×40%+“全天租”报价×40%+“超里程”报价*50公里*20%;

  4.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平均报价的7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材料及证明,无法证明的按无效处理。

  (二)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检察院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880520863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225号

  附件:1.服务需求清单报价表(模板)

  2.响应文件(模板)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tzgg/tztg/202508/t20250818_7100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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