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检察:粤北四地检察机关签署协作机制 共筑南岭生态司法屏障

时间:2025-08-26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乐昌市和清远连州市、阳山县四地检察机关联合签订《关于开展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下面简称《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以机制为桥,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众多濒危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加强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对维护生态平衡、拯救珍稀濒危物种、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等有着重要意义。乳源、乐昌、连州、阳山四地检察机关联合签订的《协作机制》明确了6项协作内容,精准聚焦南岭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方面“跨区域、职能交叉、线索分散”的核心难点,构建起“线索联排、信息互通、案件共办、治理协同”的新格局提供系统化、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以共治为要,构建保护大格局

  粤北四地检察机关将以南岭“国家绿色生态屏障”定位为核心,通过跨区域协作,全面加强对保护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生态环境要素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与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针对保护区涉及四地、职能交叉、案件线索分散等问题,通过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优势互补,增强四地检察院应对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协同处置能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508/t20250820_7102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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