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上功夫庭上见 以评促优谱新篇——最高检第九评议组完成在青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时间:2025-08-2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最高检专题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组成10个评议组分赴全国10个片区开展评议活动,着力强化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8月4日至15日,最高检第九评议组组长、浙江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孔璋率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李延奎,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崔苗,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全国十佳公诉人从鑫莎,选取了刑事条线5个案件进行听庭评议,2个案件推门听庭,此次出庭评议活动涵盖刑事检察各条线,选取的案件相对疑难复杂、对抗性较强,能够充分展现公诉人庭审应对能力。此次出庭评议活动跨越青海5个市州,总计行程近3500公里,最高海拔4200米以上,评议组一行不顾高原缺氧、气候恶劣,从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汇聚在高原,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出庭评议活动,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赵丽娜于8月9日来青参加后续三个案件的庭审观摩。青海三级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检察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并参加评议。

  庭审现场:控辩交锋显担当 充分展现公诉人良好形象

  

  

  

  

  

  

  

  

  连续两周5场庭审观摩,既检验公诉人的办案质量又充分检阅办案效果。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深入、审查报告细致入微、证据分析环环相扣、事实认定论据充分、引导侦查可行有效、论证说理详尽周到。庭上讯问有针对性,达到了揭露犯罪的目的;举证逻辑缜密、层次清晰,符合证明犯罪的要求;质证答辩能够有的放矢、突出控辩焦点;公诉意见入情入理,释法说理感染力强;言行举止规范得体,维护了公诉人良好形象。5场庭审可圈可点,不乏精彩之处,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专业水准。

  

  庭后评议:评议激烈显热情 持续补强公诉人短板弱项

  

  

  

  

  庭后,最高检第九评议组以一案一评的方式组织案件评议,案件承办人、庭审观摩人员对庭审全面复盘。在对公诉人出庭履职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评议组成员也针对法律文书撰写、法庭调查、辩论环节等多个方面,紧扣实务、切中要害进行了点评和指导,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如何提升出庭公诉能力、以及如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如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提出意见建议,为全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供了极具实用性的“靶向方案”。

  参与此次庭审评议的公诉人纷纷表示,“出庭评议是压力也是动力,是公诉人办案接受检阅的一次机会,也是加强自身公诉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希望通过此次出庭评议反映出真实现状、发现深层次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复盘整改,获得公诉能力的提升”。

  

  总结复盘:实践锤炼显成效 全面提升公诉人能力水平

  个别案件未能在庭审中充分展示扎实的庭前准备工作,展现检察履职质效。具体而言:一是在案件审查时,审查报告中证据分析论证较少,分析论证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开庭过程中,法庭讯问、庭审应变、举证质证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答辩说理过程需要进一步充实;三是对量刑建议、涉案财物处置需进一步细化。

  此次出庭评议活动是最高检选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刑检专家带领全国优秀公诉人深入各级检察机关“点对点问诊把脉,实打实良方治病”,这样的“传经送宝”是一次生动的教学实践,受到了全省检察干警的衷心认同与一致好评。青海三级检察机关要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复盘、总结,充分发挥出庭评议活动“以评促训、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作用,切实推动出庭评议活动取得实效,促使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持续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再谱新篇。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432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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