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九评议组在青海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时间:2025-08-2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切实提高检察官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能力,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8月4日起,最高检第九评议组先后在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果洛州等地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全程观摩庭审,三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干警代表共同观摩庭审、参与评议活动。

  听庭观摩法庭争锋展现“公诉风采”

  此次评议活动,选取了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以及未成年犯罪检察刑事条线提起公诉、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8月6日、7日最高检第九评议组分别选取由西宁市城西区、海南州共和县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听庭评议。其中,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办理的合同诈骗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证据体系庞杂,被告人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多次翻供,庭审焦点多、对抗性较强。庭审中,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公诉人团队沉着冷静,反应迅速,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结合法理情进行了答辩,公诉意见入情入理,全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海南州共和县检察院办理的汉藏双语诉讼案件,辩护人做无罪辩护,案情相对疑难复杂,较为考验公诉人汉藏双语诉讼能力。公诉人庭前准备较为充分,庭审中通过多媒体双语示证,逻辑清晰地展示了全案证据,控辩双方聚焦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公诉意见全面、逻辑层次清晰,释法深入、动情。此次因地制宜开展的双语诉讼活动,搭建起了汉藏双语司法语言的桥梁,也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庭后评议淬炼刑事检察“看家本领”

  

  

  庭后,最高检第九评议组以一案一评的方式组织案件评议,案件承办人、庭审观摩人员对庭审全面复盘。观摩庭审的三级检察机关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官代表围绕庭前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礼仪以及法律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剖析,在肯定亮点的同时直面案件办理的短板弱项,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检第九评议组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结合出庭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聚焦实战需求,从审查报告制作、起诉书撰写、法庭讯问技巧、举证质证方式、庭审应变策略等角度,对评议案件开展全方位点评,并从提升办案能力、强化法律监督、延伸综合履职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最高检第九评议组组长、浙江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孔璋指出,青海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专门组织全省三级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代表共同观摩庭审、参与评议,检察官出庭准备充分、庭审总体比较顺畅、较好的展现了青海公诉人的风采。孔璋组长强调,出庭评议活动是对整个刑事办案能力水平的检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重视案件审查,强化理论功底,提升办案质效。

  推门听庭不打招呼“检阅内功”

  8月5日、8日,评议组在海东市民和县、海北州祁连县以不打招呼推门听庭的形式观摩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案庭审和一起危险驾驶案庭审,两起案件都是认罪认罚案件。庭审中公诉人能够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简洁有力的讯问,通过多媒体示证分组展示关键证据,针对诉辩焦点有力抗辩,准确阐述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依据。庭审高效有序,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效果良好。充分体现“简案快办、小案精办”的司法理念,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兼顾司法公正和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

  最高检第九评议组将持续在青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431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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