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法治风吹正劲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继承公证,请问怎么收费呀?”
“咨询是免费的,请您说说具体情况,我尽量现场给您解答……”
早上9点,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接待厅里,前来咨询业务、办理公证事项的市民络绎不绝。接待厅一侧的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着长安公证处机构简介、公证员身份信息以及公证收费标准等。
市民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接待大厅咨询、取号。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摄
包括公证、仲裁等在内的司法行政为境内外经贸往来活动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在降低风险、促进高效合作、护航我国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司法部组织“‘一带一路’法治同行”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采访活动,探访北京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与成效。
一纸公证书 助力企业出海名正事成
公证,多数人可能接触不多,但其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副主任蒋笃恒介绍,小到遗嘱、继承、赠与、亲属关系,大到公司章程、经济合同、招标投标等事项,都会涉及公证业务。公证是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事项,在法律上是有效和真实的。
在涉外活动中,公证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国际认可的权威证明。根据公证法,一份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并且该国家要求对公证书进行认证,那么这份公证书就必须经过我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以及有关国家在我国设立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蒋笃恒告诉记者,比如一份国内学历证书或者法律文书,其效力范围往往是指向我国境内的,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就会被国外认可。一旦出境使用,就需要对其进行公证,凭有效公证书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涉外公证是跨越国界、保障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跨国信任的“翻译官”。但是,一纸公证书是何以助力企业“破浪”出海呢?长安公证处业务八部主任董皓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某公司负责我国在中东大型项目中的部分重要工作,在进行企业资料备案时被告知,由于该公司英文名称与该国贸易黑名单中一公司英文名称雷同,其在中东开展工作极有可能被拒。一旦被拒,整个项目进展都将受到难以挽回的影响。
怎么办?情急之下,该公司找到长安公证处。长安公证处受理了该公司公证申请,及时对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从两家公司名称、股东、注册地址等信息的差异来向该国相关部门证明二者的区别,并出具中文和阿拉伯语的双语公证书,代其办理了外交部和使馆的双认证。最终,该公司成功备案,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通过公证程序将企业信息转化为具有国际认可效力的证据,为这家公司‘正名’,扫除因名称雷同导致的潜在贸易壁垒,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这充分体现了公证在跨国贸易合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董皓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共有公证机构24家,均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公证机构在对外经贸合作中发挥着法律‘通行证’的作用,在企业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跨境投融资、经贸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多样化、高质量公证法律服务。”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副处长杨宇浩表示,近三年来,北京公证行业共办理涉外公证事项69.2万件,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范围辐射90%以上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
为进一步推动公证服务便民利企,北京近年来实行中小微企业公证服务“首问负责制”,全面开通中小微企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并已建立起线上公证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职能部门信息互联共享,逐步形成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的公证服务。
同时,为了让远在海外的企业和公民在所在地便捷办理公证业务,北京公证机构广泛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目前,北京市方圆、长安、海诚三家公证处与100多个驻外使领馆建立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合作办理机制,已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400余件。”杨宇浩说。
一起贸易纠纷 见证我国仲裁事业铿锵步伐
某公司为赴美上市企业,其股东A将股权出售给B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若产生争议则选择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A将一部分股票转让给了B公司,并完成了过户。但是,意外却发生了,B公司拒绝付款,并且不退还已过户的股票。由于产生了争议,根据协议约定,案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
但是,仲裁区别于司法诉讼,仲裁案件的仲裁庭组成时间往往较长。为避免涉案股票在仲裁期间再次被B公司出售,导致损失扩大,A向美国某州法院申请禁令,请求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禁止B方出售涉案股票,但被该法院驳回。
情势紧急,如何破局?当事人再次将目光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当时,北京仲裁委员会正在修改完善仲裁规则,其中就包括“紧急仲裁员”制度,即在仲裁庭组成之前,由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指定一位紧急仲裁员按照规则既定的程序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是否支持当事人申请的决定。
启动这一程序后,紧急仲裁员刘京在15天内作出裁决,支持了A方的申请。最终,案件裁决得到了很好执行。一起跨国仲裁案,就此画上句号。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紧急仲裁员’都是比较新的事物,这一案件通过‘紧急仲裁员’制度顺利结案,也表明我国仲裁事业在不断前进,在规则探索、创新和实践上步履铿锵。”刘京说。
记者问,企业之间有了纠纷为何不选择走司法诉讼程序,而要选择仲裁程序呢?
北京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正在处理业务。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摄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姜丽丽解释:“通过司法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依赖于一国的司法主权,司法判决、裁定的效力通常限于该国司法主权范围内。由于不同国家国情、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存在较大差异,一份司法判决、裁定是否能获得别国承认与执行,取决于别国法律的规定,这就使得司法诉讼方式缺乏国际‘流通性’。相形之下,仲裁程序具有灵活、高效等特点,有助于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法律诉讼和不必要的成本支出,这使得仲裁成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一种有效和受欢迎的方式。”
“企业,尤其是走出去的企业,如果能够熟练运用国际仲裁制度规则,就能大大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尽快从纠纷中疏解出来,回归创新创造,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良好的仲裁制度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创新,以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姜丽丽说。
记者了解到,2025年最新一期的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显示,北京位列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之后,首次跻身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第四位。
“如今,北京在国际仲裁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吸引力正不断增强。”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刘鹏介绍,2024年,在京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数、案件争议标的额均占全国的25%左右,涉外仲裁案件争议标的额占全国近一半,仲裁裁决在国外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
一批“外脑”加盟 为企业走出去“排雷铺路”
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海外市场开疆拓土,还是商贸交易,都有律师的身影。
“不同国家的社会法律制度与文化背景往往存在显著差异,在某个国家理所当然的行为,换到另一个国家有可能难以被接受。这是我国企业‘出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课题,在这个过程中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徐萍表示。
徐萍向记者分享了一起跨国收购案例,她作为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协助某公司收购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家电业务,交易金额超过54亿美元。
徐萍介绍,当时通用电气的家电业务遍及美国、墨西哥、沙特、印度、韩国等多个国家,但某公司在其中几个国家并无相应分支机构接收接管这些被收购的业务。这就需要该公司搭建起一个海外架构,完成业务评估和收购接管。
于是,徐萍带领团队协调10多个国家当地的律师团队,共同对通用电气家电业务的全球资产状况、法律风险进行摸排调查,比如核心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商标等知识产权许可,以及人员转移等。最终,这一海外并购案顺利完成。
“企业在海外做并购、投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以及潜在风险,比如目标国严格的监管和审查,以及劳动、环保方面的法律风险等。”徐萍告诉记者,要解决问题、排除风险,往往需要借助“外脑”力量,为企业发展“排雷铺路”,这正是涉外律师所扮演的核心角色。
包括律师、仲裁员等在内的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记者了解到,在北京,现有涉外律师5000余名,其中21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仲裁行业以北京仲裁委员会为例,外籍仲裁员275人,港澳台仲裁员85名,境外仲裁员覆盖国家(地区)59个,覆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36个;北京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资格的公证员327名,占公证员总数的74.6%。
近年来,北京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但同时也存在高端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短缺的情况。对此,北京市司法局人事警务处处长尹宏伟表示,未来将以市场需求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导向,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促进作用,培育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增加公共投入,激励相关单位提升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供应的规模和质量。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74372879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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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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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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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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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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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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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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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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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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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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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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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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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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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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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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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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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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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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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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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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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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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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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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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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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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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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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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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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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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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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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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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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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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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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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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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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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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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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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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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